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党组在深刻分析和查找内蒙古文化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
内蒙古文化厅重点对11个方面突出问题(全区文化工作宏观层面上的7个突出问题、直属文化系统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 目前已完成的整改项目8个。其中包括,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引导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注重人才培养,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得到了提高,初步形成了新文化发展理念;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得到了加强,增强了提高能力素质的紧迫感;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共事等方面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文化事业经费得到增加;不断丰富艺术创作和舞台演出,对外文化交流不断拓展。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在抓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建设中,匹配和落实资金4446万元,已开工建设141个项目;投资3672万元,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抓紧完成54个网点建设任务,设备采购统一招标拟于近期完成;落实“送书下乡工程”任务,将10万余册图书配送至31个国贫旗县,实现上架流通;加快内蒙古图书馆改扩建工程进度,国庆前实现面向社会免费开放;各地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全面铺开,全区一大批博物馆、图书馆、剧院上马建设,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面貌正在得到根本改观。在2009年春节前后,组织了“百团千场下基层”活动,全区109个艺术团体下基层演出2500余场。投入1400万元支持全区76座博物馆、纪念馆面向社会免费开放。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剧目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对剧目的创作、评比、奖励等提出了具体措施。指导支持区直和盟市繁荣精品创作,全区共推出了30余部重点舞台剧目,新创舞蹈、曲艺、小戏等260多个,作品体裁题材极大丰富。
此外,内蒙古文化厅按照新的职能和要求,对文化厅工作制度及职能职责进行了“废、改、立”,废除了17项,修改了24项,新建了11项,促进文化厅加快“三个转变”。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深化,自治区和盟市两级13个文化稽查队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67个旗县已建立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职能得到加强,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将按照全年文化工作的总体安排和部署,依据文化厅整改落实方案安排,针对未解决的问题,结合贯彻落实全区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以及全区宣传部长会议精神,重点抓好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艺术创作和演出方面;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和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对外文化交流;转变职能和作风建设等八个方面工作。(内蒙古新闻网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