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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市:民生工程造福城乡居民
内蒙古新闻网  09-07-20 11:09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二连浩特市以“三盯三看”、“四进四促”为载体,解民忧,谋民利,做实事,求实效,把人民群众得实惠作为“第一选择”,努力打造群众满意工程。

  ——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管理,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240元/月提高到280元/月,低保救助较上年同期增加285户333人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较上年同期增加69.68万元;月人均补差标准较上年同期提高60.55元。按照扩大覆盖、强化征缴的原则,加强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管理,按时足额发放率、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实施商品房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从20万元调到30万元,还款期限调整到20年,贷款利率降低0.27个百分点,提振居民住房消费信心。加快新闻中心建设,解决了农牧区2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收看(听)广播电视问题。加强临时性救助和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困难群众临时性救助,1—4月份,实施临时性救助34人次,发放救助金18511元。

  ——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积极实施市中学二期、铁路学校改造工程,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全面开展“教育三年振兴计划”和“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提高年”活动。启动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学校标准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师资培训“四大工程”。建立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进一步提高考入全日制大学牧民子女和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标准,本科生由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专科生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为24名大学生发放了3.8万元奖金。对现有的12214名在校生全部实行“两免”政策;对632名牧区住宿生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对学前教育阶段牧民子女,市财政每人每月补助保教费165元,其他学龄前儿童每人每月补助70元。截至目前,共为贫困学生发放救助金135万元,保证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

  ——改善群众居住环境,解决低收入户的住房困难。积极申请中央代发地方政府债券5000万元,用于第二水源地及供水工程、机场建设、廉租房建设、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本着宜居适用原则规划新建廉租住房340套、1.5万平方米,计划建成廉租住房400套。开工建设80套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加大旧城区改造力度,全面实施平房集中连片拆迁及绿化、硬化、亮化、美化工程。加大城区街道、公厕改造建设,今年计划新建或硬化居民区巷道10000平方米,改造公厕10座。在公共场所增加全民健身路径10处,进一步改善群众健身条件。优化公交线路,增加了公交班次,城区公交车覆盖率达到80%以上,发车间隔缩短到6—8分钟,大大方便了群众乘车出行。

  ——完善医疗保健制度,提升社会保障能力。强化公立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职能,聘请62位专家坐诊,开展新技术医疗50多项。把贫困牧民全部纳入城镇低保范围,与城镇低保对象享受同一标准。修改了《二连浩特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将大病医疗救助年度累计享受额从原来的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2万元;将大病门诊救助年度累计享受额从原来的不超过600元调整为不超过1000元。今年再次为参合农牧民进行了体检并建立了家庭健康档案。至目前,已累计出动医护人员46人次、车辆5台次,赴农牧区开展医疗下乡活动。为满足农牧民的医疗保健需求,将参合农牧民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100元;医疗费起付线从300元降低到100元;报销封顶线从1万元提高到2万元;报销医药费比例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标准由每年每人30元提高到100元,年人均筹资水平达到180元,大病报销比例达到80%、慢病报销比例达到35%,列入报销范围的常见慢性病扩大到22种,参合农牧民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住院医药费用,大大减轻了农牧民经济负担。降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起付标准,报销起付标准由500元降至200元,外地就医起付标准由1500元降至3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内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定为500元,转往市外住院起付标准由1500元降至800元。积极开展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6357元。新建锡林街道办事处、东城街道办事处两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行“三免两减”、“药品零差价”等便民利民措施,受到市民欢迎。作者:李雪东

稿源: 二连浩特报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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