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法院针对队伍建设中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八个突出问题,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了整风肃纪专项活动,着力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整风肃纪专项活动,查找出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部分干警存在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办私事;部分干警在工作上敷衍塞责,得过且过;有些部门各自为政,对协调办理、联合办理的事项讲条件、打折扣,相互扯皮、左右推诿;部分干警厌学思想严重,满足于现有的知识现状,缺乏钻研精神;部分干警工作拖拉,工作态度散漫,失约于当事人,造成当事人诉累,对一些当事人的合理要求不予理睬,消极拖延,甚至不作为;个别法官开庭时间不准时,随意推迟;个别审判人员存在送达诉讼文书不及时;个别业务部门重实体、轻程序,导致案件被发回重审。
针对这些问题,法院从六个方面入手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着力解决自由散漫、办事拖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二是要求庭长和审判长对案件流程管理常抓不懈,审判人员要对具体案件做到细致、严谨、规范,定期进行案件分析和案情通报,避免不必要的失误;三是严格执行案件责任制度,对案件的受理、立案、审理要做到各负其责,严禁擅用、滥用权利,尤其是法律文书的审核和签发,一定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四是严格法律文书的送达程序,特别是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的送达,要按法律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操作;五是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及办案水平,增强责任心,提高案件质量,做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六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做到自觉勤政廉政,履行好法官的职责,树立起法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