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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以保障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内蒙古新闻网  09-07-23 10:5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加快社会事业建设是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农牧业产业化的落脚点。乌兰浩特市按照“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要求,加快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加强就业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落实全民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就业增长与经济增长相协调。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对特困群体的社会救助力度,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加强教育卫生资源整合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按照“适度超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快推进第四中学、第十二中学、职业教育园区、红云小学建设步伐,提升中小学校标准化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原址新建市医院综合病房楼,加强乡镇卫生院、村(嘎查)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逐步完善城乡卫生基础设施。改善社区办公条件,加快推进社区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为居民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加大廉租房建设和危旧平房改造力度,努力改善城乡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

  加强文化事业建设。

  围绕打造蒙元文化都,大力推进文化创新,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加快蒙元文化一条街等标志性蒙元文化工程建设,抓好成吉思汗祭祀、“科尔沁婚礼”等蒙元文化系列活动,推进蒙元文化产业发展。

  加强平安红城建设。

  充分发挥市民诉求服务中心作用,建立市、镇、村三级网络体系,妥善化解各类矛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华波)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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