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创新体制机制的要求,日前,达茂旗积极创新干部监督管理形式,制定出台了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度规定的定期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要求,7月8日,达茂旗召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旗纪委、组织部、政法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8个成员单位负责人围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加强对干部选任程序监督、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对领导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通报,并就如何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的作用、开展好干部监督工作形成四点共识。
一是要重视干部监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干部监督工作既是上级的要求,是职责所在,更是关心爱护干部的需要,成员单位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最大限度地防止干部犯错误。
二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把组织监督同纪检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信息整合起来,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网络系统。特别是对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举报情况、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情况、刑事查处情况、立案查处情况和审计情况,及时与组织部门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充分发挥信息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
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对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单位“一把手”等重点对象和重要事项、重大决策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增强干部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有针对性地对干部进行教育。通过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财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干部从思想上认识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真正做到知法、学法、懂法、用法。同时,加大对违规、违纪人员的惩处力度,选取身边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规范干部履职行为。(包头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