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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发展社会事业惠及民生
内蒙古新闻网  09-07-24 11:1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去年以来,在推进“三化”互动的同时,乌兰浩特市更加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努力把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业做好。

  加快教育资源整合。

  按照“适度超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把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与构建大乌兰浩特统筹考虑,教育均衡发展、整体推进的态势逐步形成。目前,职业教育园区实训楼、第四中学移址新建项目已开工建设;第十二中学、红云小学等新建项目即将开工建设。

  提升文化宣传工作水平。

  围绕打造蒙元文化都,成功举办内蒙古蒙元文化研究会挂牌仪式暨乌兰浩特市蒙元文化产业工程启动大会和内蒙古蒙元文化服饰模特邀请赛等系列文化活动,丰富了广大群众文化生活。成立乌兰浩特市新闻中心,对外宣传载体作用得到发挥。

  推进民生改善进程。

  就业再就业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去年以来,乌市城镇新增就业15427人;全市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04371人,扩面新增9858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农民达到68876人,参合率达到99.6%。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万平方米,改造危旧平房6496户,为8616户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房补贴1005万元。加强街道社区工作,实施社区标准化建设工程,去年以来改造或新建了39处3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办公和活动场所用房,社区办公环境极大改善。成立市民诉求服务中心,开展市级领导大接访活动,实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律师坐班参与接访制度,市民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组建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活动,维护了食品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台城市居民供热价格补贴政策,增加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岗位补贴,提高环卫工人、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完善低收入家庭、弱势群体扶贫帮困机制,社会整体和谐度明显提高。(华波)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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