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人民群众,兴安盟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办好“十件实事”。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比上年增加6000人,占全盟非农业人口总数的11.2%,低保标准比上年人均每月提高30元。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比上年增加28000人,占全盟农业人口总数的11.9%,低保标准比上年人均每月提高15元。目前已全部按照新的保障标准发放到位。
二是加强社会保险工作。今年第一季度,养老保险人数完成146689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0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1099人,达到全年目标的9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已参保295150人,覆盖率为48.67%。
三是在促进就业和劳动力转移。今年第一季度,全盟城镇新增就业5790人,实现再就业2751人,分别完成全年任务的46.3%、45.9%;完成“4050”人员再就业1406人,全盟农牧民转移就业48543人。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大力推进全民创业,通过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努力使创业主体达到有限责任公司或超过现有固定资产投入30%以上的技改项目标准,全盟预期新增创业主体达到1000个,实现就业岗位10000个。
四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目前盟财政资金支农专项安排2393万元,比上年增加253万元,增长11.82%;农牧业产业化专项安排2400万元;落实农村牧区饮水安全资金4265万元;落实良种补贴资金7000万元,农机具补贴资金3750万元;种植业保险补贴资金7710万元,承保面积达到650万亩。提前拨付2009年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补贴资金45424万元,其中粮食直补资金7569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37855万元,已通过一卡通系统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预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195万元。启动了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工作。目前已向上争取沼气项目18个,争取中央扩大内需民生项目资金3836.7万元。
五是切实解决贫困生就学问题。目前盟财政已安排贫困住宿生补助300万元,生源地贷款贴息安排15万元。已享受贫困住宿生补助者共计49546人,补助的覆盖率已达到106%。
六是改善城乡医疗卫生条件。目前财政安排医疗卫生资金1404万元,比上年增加273万元,增长24.14%,主要用于提高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套、社区公共卫生配套、疫病防治和农村牧区改厕。截止2009年1月底,全盟常驻农牧业人口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7.64%,比2008年提高了3.61%,超过预期目标2.64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参合率为100%。以嘎查村为单位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100%。
七是改善城乡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已争取廉租住房项目15个,项目资金4417万元,财政安排廉租住房补贴资金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落实贫困地区危草房改造资金8716万元。
八是解决群众饮水安全问题。已争取饮水安全项目59个,争取资金5300万元。年内实现城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以上,解决农村牧区高氟、高砷、苦碱水区域71500名农牧民的饮水安全问题。
九是加快乡村公路建设。已向上争取乡村公路项目10个,资金10580万元。力争开工建设通乡油路(水泥路)800公里、通村砂石路700公里以上,实现乡乡通油路(水泥路),至少31个行政村通公路。
十是取消一批地方行政收费项目。在自治区取消108项行政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全盟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一批地方行政收费项目,共减免行政收费项目50项,其中减收44项,免收6项。清理规范后的行政收费项目仅剩275项,有效地减轻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兴安盟学习实践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