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 盟市学习实践活动 正文
鄂托克前旗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做到“六不”
内蒙古新闻网  09-08-04 15:4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为进一步优化各级班子结构,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服务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助推跨越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启动实施了“百名科级后备干部挂职锻炼助推科学发展行动”。其中,选派了12名旗直机关优秀科级后备干部挂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和政府副镇长职务;从各镇挑选了12名后备干部到旗直机关挂任局长或主任助理职务;从旗直机关选派了79名干部到嘎查村、社区挂任嘎查村(社区)党支部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职务,通过上挂下、下挂上,上下联动的形式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促进年轻干部全面、快速成长。

  ——强化履职“不作客”。挂职干部大多来自旗直各部门,由于角色的特殊,如果把握不好,就会造成“你当客,我作客”的错误认识,最终会影响工作开展。旗委要求每位挂职干部要迅速转变角色,明确职责,放下架子,甘当学生,勤勉敬业,甘于奉献,将原来的职务“挂”起来放在一边,对过去的工作成绩,不炫耀、不自夸;将现在到基层任职的岗位对号入座,不计位次尊卑,不言待遇差距,不图面子虚荣,只图奉献成才,主动进入新角色,与班子成员打成一片,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锻炼成才“不临时”。旗委要求挂职干部在2年时间的挂职锻炼中,要克服临时观念和短期行为,克服“镀金”思想,摒弃“钦差”意识,安下心来,沉下身子,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本着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扎实工作,埋头苦干,奋发有为,切实树立起谋大事、干大事、创大业的雄心壮志,坚持做到“在一线调查研究,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突破难点,在一线创新工作,在一线树立形象,在一线建功立业”的“一线工作法”,在实践中增长才干、丰富经历、提高素质、历炼成长。

  ——为民服务“不惜力”。旗委要求每位挂职干部必须摆正位置,端正心态,正确处理好与挂职单位的关系,要把基层当作自己的家,把自己看成挂职单位中的一员,感知民众疾苦,倾听民众心声,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增加农牧民收入等方面多做利民之事,多办为民之事。具体要完成好“六个一”硬性工作任务,即:帮助镇、嘎查村、社区制定一个符合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要求的发展规划;为农牧民或社区居民至少办一件以上惠民实事;到农牧民或社区居民家中走访了解社情民意不低于一次;组织召开不少于一次村民和社区居民座谈会或群众性文化活动;完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记一本不少于一万字的工作日志或民情日记,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完成挂职锻炼任务。

  ——工作态度“不临下”。旗委要求挂职干部不能自视从上而来,高高在上,更不能以上级机关的代言人而自居。要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把这次锻炼作为“充电”、“加油”的极好机会,发扬好的学风和工作作风,虚心向基层学习,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学习基层干部的工作经验和处理解决问题的办法,重点加强党的农村牧区方针政策,涉农涉牧法规政策等,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增见识、长才干,切实提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业务联系“不断上”。挂职干部大多数按照包村部门和社区结对共建的渠道选派下去的,旗委要求挂职干部要充分利用旗直机关结对帮扶的优势,充分发挥挂职干部联系基层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通畅上下联系渠道,一方面通过挂职干部帮助基层制定发展规划,最大限度争取包括资金、项目、政策、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推进农村牧区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另一方面,通过挂职锻炼使干部能切身了解和掌握到基层存在的发展难题和不稳定因素,及时反馈给包扶单位和有关部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农村牧区社会和谐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日常管理“不特殊”。挂职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关系着自己的形象,也代表着本单位的形象,更代表着旗委、政府的形象。旗委要求挂职干部在挂职工作期间要自觉服从组织统一安排,严格遵守挂职单位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不能出现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两头不见人和两不管的“真空现象”。挂职干部在工作中要服从领导,与班子成员真诚相处,通力合作,讲究工作方法,不说大话、空话,不搞指手划脚,不搞行政命令,不搞大包大揽,做到尽职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帮忙不添乱。(记者赵文萃 通讯员杨云 马学忠)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文萃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