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受理人民群众信访投诉与日俱增,人大代表在履行职责时面临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增多,为了适应新时期人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监督工作,乌兰浩特市人大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学习借鉴张家港市人大的成功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在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九次会议上依法任命4名律师和1名法律工作者为乌市人大首批法律顾问,组建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团,正式上岗工作,为市人大常委会及各代表小组提供法律服务。
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了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法律顾问的产生、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时间、奖惩规定等,要求法律顾问团成员要认真遵守工作规程,要根据需要,研究市人大常委会直接受理的疑难信访案件、参与审查市“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法律咨询意见;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各工委(室)有关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给的其他法律咨询服务事项;为市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务,更好地提高代表履职水平。(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华波、刘恒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