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工作中,包头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不断从小处着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明显成效。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刚柔相济。对一般的违法行为,以说服教育为主,在纠正违章时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当事人主动接受管理并及时纠正违法行为,避免矛盾冲突和激化。对不能够及时整改的,也要根据情节,做到先教育、后处罚。在处罚过程中应做到有情、有理、有据、有节,以避免事态的扩大,造成不良影响。
为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文明有序的现代化城市,同时兼顾关注民生,为低收入者提供一个宽松的就业、发展环境,实现城市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构建和谐社会。2009年6月份,包头市管理执法局依据《包头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包头市城区道路、公共场地分类管理办法》。将市区城市道路划分为严管道路、监管道路和规范道路三个等级。严管道路全天禁止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店外堆放(经营)、占道加工作业等现象出现,确需设置的便民摊点必须经市、区两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同审核同意方可设置。监管道路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交通和市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可合理设置修自行车摊点、早点摊点、季节性冷饮摊点等方便群众生活的摊点,但必须规范管理、定时定位,严禁自发形成摊点群和马路市场。规范道路在留出足够的通行便道和保持环境整洁有序的前提下,允许在道路两侧摆摊设点、设立早夜市。市区城市道路、公共场地规划允许设摊的地段,优先照顾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低保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困难群体,优先考虑现有摊位。在交通流量不大的监管和规范道路上,可选择适当地段设置行业一条街,但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根据季节特点,在监管和规范道路上可设置一些秋菜市场、年货市场等临时经营市场,但必须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管理,季节一过,必须达到人走场清的要求。
按照包头市委开展“保增长、惠民生、下基层、促落实”活动的要求,该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目前,“下基层”活动正在有组织、有步骤地稳步实施。8个工作小组16名驻点干部与联系单位全部进行了对接,通过听、看、询、访、查等方式,找准了帮扶工作的切入点,并深入到社区扎扎实实地开展了调研帮扶活动。截止目前,各小组成员累计下基层31次,召开座谈会3次,共走访居民36户、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干部家庭4户,帮助群众解决问题20个,排查矛盾纠纷1起。
本次活动中,绝大部分驻社区干部态度端正,作风扎实,能够主动进入社区,通过参加座谈会、走访居民,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与群众交流思想、征求意见、宣传政策,摸清情况,找准问题,尽力为基层办实事,体现了机关干部的良好作风。机动督察大队驻钢37社区小组,能够紧紧围绕“下基层”活动方案,积极动脑筋,想办法,主动协调联络,与前进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在社区共同开展了“七•一”党日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参加义务劳动,帮助社区清理建筑垃圾、小广告,并慰问了社区困难党员,活动形式灵活,有创意,他们的做法还在包头广播电台、包头日报进行了报道。青年13、16社区小组,多次深入社区,切实为群众解决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解决了青年13社区内北院小区垃圾转运站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把社区内破损路面列入小区改造项目的问题;积极与市建委和包钢房产处虹苑物业公司联系,对青年16社区公共空地进行硬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