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改造拆迁是难事。为了使难事孬事变成了造福百姓、惠及民生的好事实事,扎赉特旗不断理清思路,探索方式方法,有效有力地开展拆迁工作,共拆迁41户、53栋房屋,其中80%是个体工商户,拆迁各类房屋面积5260平方米,没有发生强行拆迁事件,没有引发一起治安和刑事案件,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收到了“和谐拆迁”的理想效果。
确定城市定位,让群众得实惠
扎赉特旗按照“绿色工业县城”的城市定位和“东扩、西连、南延、北展、内改、提质”的城镇规划布局,城区面积成倍增加,城镇功能不断完善。但由于受城区发展空间较小、街道狭小等客观因素影响,拆迁安置任务非常繁重,因拆迁安置诱发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历年来也多有发生。自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旗委、政府主动反思多年来拆迁安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把“正确处理好城镇建设与拆迁安置之间的关系”作为专题调研课题,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和谐拆迁”的工作理念和“两个绝不能”的拆迁安置原则,即绝不能再搞牺牲少数人特别是农民的利益来搞城市建设,绝不能让被征地拆迁的群众吃亏。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音德尔镇区神山街道拆迁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畅通民意渠道,听群众心声
坚持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研究制定拆迁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广泛倾听群众的意见呼声,努力做到了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承担拆迁任务的建设局、财政局等单位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征求拆迁户意见建议有效结合起来,采取向拆迁户发放征求意见表、上门谈心交心等多种形式,征求意见建议,解答群众疑问,及时根据群众的意见调整策略。并让参与拆迁的党员干部划片联系拆迁户,做到思想沟通进户、人文关怀到户、政策宣传进户。
突出群众利益,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旗委、政府把解决好拆迁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作为学习实践活动一项突出问题来抓,努力做到补偿政策到位,本着“让利于民”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了《2009年扎赉特旗居民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这一补偿标准成为历年来拆迁补偿最高标准。认真开展拆迁服务工作,成立法律顾问咨询组,对重点户、重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引导,帮助他们依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针对部分拆迁户无劳力的实际,还组建了拆迁义务帮工队,配备拆迁车辆,帮助搬运东西。
坚持依法拆迁,群众全程参与
为了使拆迁安置工作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旗政府从拆迁整体推进到各个环节,都始终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具体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三个不拆、五个公开”。“三个不拆”即对未纳入拆迁计划的不拆迁,补偿资金拨付不到位的不拆迁,安置措施不落实的不拆迁。“五个公开”,即公开拆迁安置政策,公开被拆房屋详细情况,公开丈量情况,公开补偿价格,公开补偿安置方式。同时,扩大拆迁安置工作的透明度,对房屋丈量、违法建筑的认定、补偿数额及资金兑付、安置地点等情况,一律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扎赉特旗“和谐拆迁”是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的重要实践成果。总结这一次的拆迁工作,其关键就在于旗委、旗政府始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拆迁工作,始终把拆迁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第一导向,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城镇发展成果作为第一追求,努力使拆迁过程成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改善城镇人居环境的过程,成为凝聚群众意志、共建宜居城镇的过程。(曹洪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