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佟铁顺做演讲。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历史性的任务,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尚未完全见底、经济企稳回升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的情况下,重新聚焦这个话题,并积极寻求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对策,对于实现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
三大层面看中小企业融资现状
众所周知,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据统计,我国约有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对GDP的贡献率超过60%,创造了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75%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解决了70%以上的新增人员就业,拥有66%的专利发明、70%的技术创新和80%的新产品开发。可以说,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融资难影响中小企业发展的历史性难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究其原因,既是金融危机背景下经营困难导致资金紧张的反映,也是现阶段经济调整中诸多矛盾的综合体现。
首先,从中小企业层面看,由于其自身规模不经济、经营不稳定、抵押不充足等先天性问题,加之部分中小企业管理不规范、信息不透明、诚信意识差,造成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中开展中小企业贷款业务,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贷投放的积极性。
其次,从社会层面看,一是政策扶持体系尚未完善。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陆续出台了不少针对中小企业的财政、信贷扶持政策,有效改善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中小企业发展呈现了较好势头。但是,由于我国目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和资金扶持政策还处于起步阶段,导致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企业流动资金需求只能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而在国外,政府资金支持一般占中小企业外来资金的10%左右。二是资源分配不尽合理。大企业多属关系国家命脉和国计民生的行业,国家往往在政策、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给予特别关注和大力支持,导致其获取金融资源的能力自然得到提升,大多数金融机构包括众多中小金融机构将主要精力放在大型企业上。同时大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中小企业却很难从资本市场获得融资。这种情况在今年呈现出更加明显的迹象。上半年,受国家经济刺激计划影响,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得到有力传导,我国信贷呈现巨大增长。1~6月,新增贷款7.37亿元,创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最高水平。但从前6个月信贷投向看,无论从全国还是全区,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投向明显倾斜于政府项目集中的“铁公基”行业和大型企业,大量资金流向政府投融资平台,而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难以获得普惠金融资源,贷款远不能满足需要,融资边缘化特征较为明显。上半年,我区中小企业贷款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45%,低于全国9个百分点。中小企业得到的信贷资源与其贡献不成比例。三是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不很到位。主要表现为:针对中小企业公平、公开竞争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亟待建立;一些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还不具体,不合理收费继续存在;中小企业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尚不健全,直接融资的渠道还不畅通,等等。
再次,从金融层面看,主要呈现出五个“不协调”。一是分级授权的信贷管理模式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不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对贷款审批权限实行了严格的分级管理,上收了基层机构的贷款审批权,即便是在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下也没有放松,削弱了基层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能力。与此同时,贷款审批权限的高度集中、审批程序的复杂化,也与中小企业资金需求高频率、小金额、快周转的特点不相匹配,中小企业往往是望贷兴叹。二是金融机构商业化目标与政策化目标不协调。相比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属于弱势群体,风险大、管理成本高,贷款本身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属性;而商业化运作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二者在目标上形成冲突,这就使金融机构陷入两难的尴尬抉择。选择政策性目标,管理成本增加,盈利性受到限制,自身发展受到影响;选择商业化运作,社会责任难以履行。在此背景下,受风险控制、盈利驱动影响,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的流动性供给,仍主要集中于大型企业和政府项目上。三是中小金融机构实力与中小企业金融需求不协调,无法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是普惠金融支持。以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为例,1~7月份,累计为3.2万户小企业发放贷款137.7亿元,同比多放56.2亿元,贷款余额达到181.2亿元,但仅占全区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总额的22%。四是贷款高成本与中小企业需求不协调。作为整体利润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需要金融机构提供成本较低的资金。而金融机构为覆盖风险和成本,普遍对中小企业贷款利率上浮,有的甚至上浮100%。有的金融机构与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合作,要求企业办理信用担保、财产保险等,进一步加大了企业贷款成本。五是责权利不协调。由于金融机构严格的责任追究,导致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不对称,限制了信贷人员的放贷积极性。
转变观念力促中小企业融资专业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基于中小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税收、保障就业、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特别是从体制、机制方面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是当前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
第一,构建起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体系。在我区,银行依然是中小企业融资的第一选择,因此,构建服务中小企业金融机构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建立真正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单靠一家之力难以承担,需要多家金融机构联手推进,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国有商业银行要进一步转变观念,不要“嫌贫爱富”,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摆上重要位置,适当放宽基层行的信贷审批权限,减少审批层次,加大信贷结构调整力度。上半年,由于银行贷款多投向大项目和大企业,而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融资,缺少结构上平衡和全局性制约。实际上,大企业、大项目的信贷风险,由于有政府担保,周期相对较长,从信贷风险上看,很多表现为潜在的和长期的,而中小企业贷款多是以自身抵押担保融资,而且多数是流动资金贷款,风险往往是显性和当期的。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在安排信贷资金时,要从调整结构出发,合理安排潜在风险防范和长期风险预警,既要考虑大企业的发展,也要支持成长型的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中小金融机构要发挥本土化和对服务中小企业便利的优势,克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避免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同质化竞争,立足本地,发挥特长,根据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短、频、快”的特点,积极开展金融创新,量体裁衣开办业务,实现与中小企业的良性互动。要积极发挥民间融资的“草根金融”作用。民间金融作为正规金融的补充,一直活跃在地下金融市场。金融危机以来,受贷款规模的扩大和利率的下调,我区民间融资有些趋缓,但是其巨大的资金潜力还是不容忽视。应采取疏导的办法,使其浮出水面,走向合理合法,发挥其支持中小企业的补充作用。前不久,银监会出台的《小额贷款改制设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在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向建设多层次的金融体系迈出了一步。
第二,构建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综合发挥货币政策、财税政策和监管政策扶持作用,建立健全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的政策扶持长效机制。在货币政策方面,应对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继续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增加可运用资金,提高信贷投放能力。在财税政策方面,建议自治区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清理和禁止不合理收费,减少中小企业负担。在监管政策方面,建议对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第三,构建起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担保体系。建议自治区和各盟市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对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按增量给予适当补助,提高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建立由财政出资和企业联合组建的贷款担保基金和政策性担保机构。根据担保基金金额,金融机构按照一定倍数放大贷款规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担保机构的资本金多层次风险补偿机制。对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资金资助及补偿,受保企业及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和风险控制与损失分担,政府的协调及监管问题进行规范并形成制度,最大限度发挥出担保机构的作用。
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也不是短时期能够解决的,可喜的是,这个问题已得到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近日,温家宝总理专门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点研究部署促进对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措施。相信,随着六项措施的逐步落实,中小企业一定会渡过难关,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