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马麟演讲。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构造市场经济主体,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力量。特别是当前,在确保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此,大力扶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已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近年来自治区工商局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出发,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为重点,积极促进经济发展;以转变职能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内蒙古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91598户
截至2009年7月底,内蒙古自治区实有各类市场主体791598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90554户,增 长19.38%。其中内资企业31460户,同比下降5.18%,注册资本3188.59亿元,同比增长14.82%;外商投资企业3346户,同比增长47.99%,注册资本1322523万美元,同比增长22.56%;私营企业88944户,同比增 长14.49%,注册资本2899.47亿元,同比增长34.69%;个体工商户664095户,同比增长20.90%,资金额209.89亿元,同比增长55.29%;农民专业合作社3744户,同比增长479.57%,出资额44.20亿元,同比增长792.93%。从总体情况看,除国有成分比重较大的内资企业户数有所减少外,市场主体总量增长较快,实力不断增强。
工商部门大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
2003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从本部门的工作职能出发,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鼓励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2004年)等。特别是在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2008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大力扶持发展服务业,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政府批转)和《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宽松的准入政策和服务环境。
针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困难,2008年以来,内蒙古工商部门在全系统开展了以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服务。
1.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实行人性化管理,注重站在企业的角度思考和处理问题,使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得到提高,同时与企业共度难关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如赤峰市局开展的“八项服务”:文明服务、靠前服务、限时服务、延伸服务、跟踪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呼和浩特市局实施的市场准入“增速提效”服务;包头市局推行的“一张笑脸相迎、一个窗口服务、一个标准收费、一次性完成”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易事快办”的工作方法;鄂尔多斯市局推行的“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的工作理念,无不渗透着人文关爱,塑造着服务型政府的形象。自治区局登记的企业分布全区,我们本着便民、高效、优质的服务原则,对异地企业开展了延时服务,远程电话咨询服务、传真咨询答复服务和登记邮寄服务等工作。2008年以来,自治区工商局为60多户企业提供了远程咨询传真答复服务,为40多户企业提供名称核准、年检邮寄服务。为了方便企业,2008年、2009年年检期间,我局派员到煤炭企业较集中的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和达拉特旗进行上门服务,为201户企业办理了年检登记,为企业提供了便利、节省了开支,受到企业的欢迎。在今年的年检工作中,各地也根据企业的需求实行了上门年检,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对3450多户企业进行了上门年检。
2.为企业融资提供服务。自《股权出质登记办法》和《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区工商系统不断加大对两个“办法”的宣传力度,积极鼓励企业以自有股权办理出质登记,向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获得贷款,引导企业通过股权出质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资本运行效率。到目前为止,全区为105户企业办理了股权出质和股权出资登记。其中办理股权出质104件,出质额56.09亿元,担债产权总额63.15亿元;办理股权出资2户,出资额4.61亿元。通过股权出质和股权出资登记,切实缓解了企业融资方面的困难。
3.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切实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自治区政府批转)下发后,自治区工商局狠抓落实工作,使政策真正惠泽于民,给企业带来实惠。截至6月底,全区有1741户企业在当地工商部门网上办理了冠以“内蒙古”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为了便民采取的措施,以前由自治区局核准);为12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和个体户变更,为公司制企业办理了用了原来的字号;为5户改制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名称中保留了原使用的厂、院、所;为6户国有企业或国有公司办理增加注册资本货币比例低于30%的登记手续;为1310户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企业由于资金短缺,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登记的企业办理了延期手续;为80户以净资产出资的企业办理了登记手续;呼伦贝尔市工商局积极帮扶内蒙古森工集团所属177户中小企业近两万名职工和25.4亿元国有资产顺利实现了国有职工身份和国有资产的“双退出”,使其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根据企业的需求,为119户经营需要前置许可项目的企业提前办理了营业执照;按照政策放宽的经营场所证明提交条件,为625户企业办理了登记;为逾期年检的107户企业进行免予处罚年检登记;对公有制企业改制重组、高新技术产业、地方重大投资项目、民生工程等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专人专办,主动指导,跟踪服务等措施,为205户企业办理了相关登记。
中小企业存续期短
抵御风险的能力弱,长远发展的内劲不足,存续期短。根据近3年信息数据显示,2006年注销、吊销市场主体73407户,其中内资企业4879户;2007年注销、吊销市场主体115419户,其中内资企业4904户,外资企业313户;2008年注销、吊销市场主体81587户,其中内资企业2648户,外资企业126户。从注、吊销的市场主体情况看,存续期限在1年至7年,特别是一些小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存续时间都在1年到3年之间。公司小股东的权益容易被忽视或被剥夺。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重大事项时持有三分之二股权的股东参加股东会议并决议通过,即符合法定登记条件。在这种制度下一些绝对控股股东一人说了算,使得一些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极容易受到伤害,甚至被剥夺权利。
法律观念淡薄,自律意识差。在登记工作中常常遇到股东签字不实,在没有委托或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代股东签名的情况普遍存在,给登记工作带来诸多不便(重要变更登记还要同原始档案核对甄别真假),工商部门被诉讼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利用现代化手段伪造行政许可文件和证件的事件时有发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企业应当给股东发股权证,但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小企业,大都不按照法律规定给股东发放股权证,造成股东权益被侵害的案件不断增多。
十条措施为中小企业服务
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增强政策的透明度,为市场主体创造宽松的生存和发展环境;大力支持深化企业改革,为国有集体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资本重组和组建企业集团及时做好登记工作,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市场主体总量,为推进就业再就业作出努力;打破垄断,促进竞争,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支持个体私营企业收购、兼并或参股国有、集体企业,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向科技型、外向型发展,促进其做大做强;积极开展股权出质和股权出资登记,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都应予以登记;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要允许进入;建立企业工商联络员制度。加强对企业工商联络员的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对涉及企业的登记管理事宜要及时与企业工商联络员进行沟通、协调。通过企业工商联络员主动掌握企业的需求,及时提供指导和服务;积极推进网上年检、网上登记,利用现代化手段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和高效的服务。要继续实行服务承诺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方便市场主体。拓展服务方式,根据申请人的需求,提供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多种渠道和途径提交年检和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审批服务;为企业提供信息帮助。通过企业登记信息,为企业搭建选择合作伙伴的平台,为企业提供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结构和发展战略的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充分利用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对区域内市场主体发展的总体情况、行业发展变化等进行综合分析。加强对本地区新兴行业、重点行业和特色行业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题,向当地政府提供分析报告和建议,供政府宏观决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