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改革成果突出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
——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系列报道之三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向前苏联学习,建立了公有制经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战略决策,提出了“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总方针,从此揭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内蒙古坚持改革开放的发展方向,结合实际,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各项事业的改革,取得了令人关注的成果。特别是党的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之后,内蒙古根据区情,采取舆论引导、政策扶持、优化环境、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改革开放,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进一步巩固农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内蒙古虽然有广阔的耕地和草场,但在改革开放前的几十年间,粮食一直不能自给,畜牧业呈徘徊和下降趋势。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内蒙古作为全国农村牧区改革较早的省区之一,在内蒙古农村牧区由西向东迅速推开。在农村,从“包产到户”、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以全面攻坚为特点的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鼓励农户在承包期内依法、自愿、有偿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法律体系,从法律上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在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各项政策的基础上,取消农业税,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在牧区,1984年内蒙古在全国率先打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体制,实行了“草场共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的“草畜双承包”责任制,把草原所有权划归嘎查集体所有,牧民共同使用。199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认真总结“草畜双承包”和草原有偿使用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把草原彻底承包到户,并坚持30年不变,有力地推动了草原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内蒙古草原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充分调动了广大农牧民保护草原、建设草原、合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为有效保护草原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人与自然和谐,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内蒙古农村牧区改革全面向纵深推进。200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推进全区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重点工作方案》。紧紧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牢牢把握“少取、多予、放活”的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方向,抓住建立健全乡村行政管理、财政支出投入保障和农牧民增收减负长效机制的关键环节,以进一步巩固农村牧区税费改革成果。
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了内蒙古农村牧区生产力,农牧业的基础地位不断加强,农牧民拥有了经营土地、草场等生产资料的自主权,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彻底解决了长期以来制约农牧区经济发展的“大锅饭”问题,农牧区生产力得到了极大解放,农牧业生产实现了历史性跨越。粮食从1990年开始实现自给。目前具备了350亿斤粮食、200万吨肉类、900万吨鲜奶、6500吨羊绒的综合生产能力,成为国家主要农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的单一的经济结构已逐步被农、工、建、运、商全面发展的新格局所替代,形成了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的农村牧区经济新格局。
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内蒙古国有企业改革主要经历了三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一是1984年前后,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为标志,改革的重点由农村牧区转向城市,国有企业经历了实行两步利改税、落实厂长(经理)负责制,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一系列以放权让利为主要特征的改革过程。第二阶段是1995以来,以贯彻党的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为标志,内蒙古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以提高国有企业整体实力为目标,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以促进资产流动和重组为重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使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工作有序进行;实施大集团战略成效显著。到2000年底,全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第三阶段是以党的十六大为标志,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内蒙古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在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培育发展具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推动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等方面进行积极的探索。随着我们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取得重大进展,企业改组重建,优化整合力度加大,国有资本向优势行业、优势企业集中的同时,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领域,一批劣势企业退出国有序列。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了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抓大放小,加大中小企业放开搞活的力度,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各项综合配套改革日趋完善,有力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大力推进价格体制改革,价格调控在治理通货膨胀和控制通货紧缩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初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价格形成机制,市场调节价比重上升,逐步完善水、电、油、气、暖等重要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了价格关系。
政府机构改革进展顺利、职能有了转变。政府调控突出了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和目的性,逐步减少了对微观经济的直接管理。重视运用经济手段以及政策、法律手段调节经济运行,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已由直接调控逐步转变为以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政务公开范围明显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顺利推进了工资配套改革。
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投资体制改革全面推开。分税制实施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内蒙古财政和经济的发展,调动了内蒙古各级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强了自治区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理顺了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各级政府财力明显增加,解决了一些长期困扰财政的问题。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财政部门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形势,大力推进以部门预算为核心的财政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自治区财政在收入、支出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根本性的改革,相继实施了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非税收入收缴、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比较规范的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和统计分析制度。经过10多年努力,公共财政框架已经建立。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项目审批程序,从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善投资宏观调控、加强投资监督管理入手,加快建立了以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政府性投资比重继续降低,企业自筹能力不断增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展开,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截至2008年底,全区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89.47万人,比建立初期的2001年增加98.8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373.7万人,比建立初期的2001年增加194.1万人。2008年,全区有95个旗县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覆盖农村牧区人口1434.4万人。全区有198.85万人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农村牧区保险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全区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
非公有制经济总量不断扩大,个体私营经济是发展的主要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兴起,打破了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格局,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城乡市场、扩大就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8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完成3100亿元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42%,比2000年提高近20个百分点。到2008年,全区实有私营企业8.2万户,实有个体工商户58.3万户。非公有制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有力地促进了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初步统计,2008年在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非国有控股企业完成增加值1953亿元,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56.6%,比上年提高3.1个百分点。其中,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完成增加值249.1亿元,比上年增长16.2%,以私营企业为主的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完成增加值65亿元,同比增长90.2%。非公有制企业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08年1—11月份非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382.3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比国有控股企业快30.5个百分点。非公有制企业实力增强,多元化经济格局正在逐步形成。2008年,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740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近50%,比上年增长30%以上。其中,私营经济投资845亿元,比上年增长48.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167亿元,增长47%。民间投资的增多,民营资产的扩大,逐步形成了内蒙古多元化投资结构和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非公有制经济拓展了税源,为地方财政收入做出了重要贡献。2008年,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上缴税收278.8亿元,比上年增长51.4%,占全区税收总额的26.8%,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其中,地税收入96.5亿元,增长38.3%,占全区地税收入的25.6%。非公有制经济扩大了社会就业,在吸纳社会就业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步成为吸纳新增就业人员的主要渠道。2008年,全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达到208.2万人,比上年增加31.7万人。
同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控制力、影响力不断增强。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多种层次、比较完备的体系格局已经形成。要素市场发展加快,土地、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也趋向成熟。自治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内蒙古统计局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