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设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30年来,围绕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规划,常委会制定、批准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49件,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8项,为推动解决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恶化问题,连续4年开展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通过充分发挥立法、监督等职能作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立足内蒙古区情,坚持在环境资源法制建设上体现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内蒙古是祖国北方的生态屏障,由于自然、历史和经济的原因,内蒙古的生态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破坏容易恢复难的特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贯彻保护与建设并举、以保护为主的工作原则,加强环境资源法制建设。在常委会设立的第二年,就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常委会制定的第三部法规就是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试行),把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作为长远的战略目标,摆在重要位置。在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常委会紧紧抓住生态环境建设这个最大的基础工程,专门听取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生态环境建设的质量和效益。为保护好草原这个内蒙古的优势资源,常委会连续3年开展草原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工作,制定了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力促进了草原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内蒙古是矿产资源富集地,为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常委会制定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
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一抓到底,切实解决环境资源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在环境资源保护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常委会坚持长抓不懈,对一些问题连续几届跟踪监督。为促进问题的解决,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努力增强工作实效。阿拉善地区连续发生特大沙尘暴,引起全社会关注。对此,常委会连续4年进行执法检查,专门听取政府有关报告,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先后4次进行实地调研,9次进京汇报,多次请教专家,寻求解决办法。经过多方努力,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引起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列入国家和自治区优先项目中。二连油田在开发建设中破坏和污染草原的问题引起常委会的重视,针对企业环保意识差、管理不善的问题,常委会领导和有关部门加强具体指导,依法督促解决,使二连油田成为开发和保护草原的先进典型。常委会分别在4年里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听取政府专题工作报告,提高了各级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视,全区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近4400个,完成投资近13亿元。对部分重点企业的污染防治情况多年进行跟踪监督,推动这些企业加强环保投入,确保达标排放。
不断加强人大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城乡建设事业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常委会着眼于依法规范,制定和批准城乡建设规划方面的地方性法规35件。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先后4次进行了法规清理,保障了法律规范的与时俱进。同时,切实加强监督工作,促进城乡建设事业的开展。从八届开始,常委会每届任期内都要针对这方面的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听取政府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紧紧抓住城市规划和工程质量方面比较突出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督促有关问题得到依法解决。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豆腐渣”工程呼市油泵油嘴厂10号住宅楼实施了爆破拆除,注销了建筑公司的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