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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 开创民族地区发展新局面
内蒙古新闻网  09-09-24 13:1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储波

  在最近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关键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这一重要精神,为我们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不断开创民族地区发展的新局面指明了方向。

  全力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如果不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民族区域自治就失去了物质基础。近年来,内蒙古经济建设势头良好,2002年经济增长12.1%,2003年增长16.8%,2004年增长19.4%,步入了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期。我们要巩固和发展当前的大好形势,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做大经济总量,进一步增强经济实力。

  紧紧抓住、切实用好战略机遇。当前,民族地区的发展面临着极为有利的宏观环境,要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加快发展步伐。一是要切实抓住和用好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坚持打基础与促发展并重,在加大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大力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二是要切实抓住和用好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更大的范围、更宽的领域配置资源,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三是要切实抓住和用好缓解国家煤、电、油、运等“瓶颈”制约的机遇,充分发挥内蒙古的资源优势,加快能源和重化工业发展,在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为国家发展大局多做贡献。四是要切实抓住和用好国家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机遇,加快自治区东部盟市的发展步伐。

  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快民族地区发展,必须有强大的产业作支撑。内蒙古资源富集,许多资源不但储量大而且开发条件好,具有发展特色产业的比较优势。近年来,我区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充分发挥煤炭、稀土、天然气、有色金属等矿产和农牧业等资源优势,坚持引进大项目、大企业,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坚持产业集群化发展,逐步形成以煤、电、天然气为主的能源工业,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为主的化学工业,以钢、铁、铝、铅、锌为主的冶金工业,以工程机械、运输机械为主的装备制造业,以乳、肉、绒、粮加工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以稀土、生物制药、信息制造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目前,这六大优势特色产业产值已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68%,不仅具有一定规模,而且具有较高层次和水准,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特别是电力工业发展较快,装机容量由2000年的不足1000万千瓦上升到目前的近1700万千瓦,今年有望超过2000万千瓦。今后,我们还要继续抓好优势特色产业的发展,着力在“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上下功夫。做大,就是要扩大产业规模,在同行业内占有较大的产出份额和市场份额;做强,就是要提升产业档次,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优势,就是要在产业培育方面发挥后发优势,坚持高起点,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逐步形成产业优势;特色,就是要根据我区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体现产业特色,突出差异性,避免与沿海地区产业雷同和低水平竞争。

  支持鼓励优势地区率先发展。内蒙古地域广阔,各地区的发展基础和发展条件差异很大,必须在有基础、有条件、有优势的地方率先推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带动全局的发展。自治区西部的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资源富集,市场化程度较高,是全区最具经济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近年来,自治区积极支持和鼓励呼、包、鄂地区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十五”以来三个市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都在20%以上,三市经济总量、财政收入已分别占自治区总量的一半,有力地带动了全区的经济发展。我们要进一步明确优势地区的发展定位,在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城镇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方面下功夫,在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实现突破,使优势地区在全区率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加快发展与科学发展统一起来,不断加大统筹协调的力度,努力提高整体发展的水平。

  坚持走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路子。要树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观念,解决农牧业问题从非农产业上找出路,解决农村牧区问题从推进城镇化、实现城乡一体化上找出路,解决农牧民问题从减少农牧民、转移农牧民上找出路,积极探索走出一条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新路子。这几年,我区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已达40%,涌现出伊利、蒙牛、鄂尔多斯、草原兴发等一批全国知名企业,产业化经营带动了140万户农牧民实现增收,农牧民来自产业化的人均收入占到总收入的30%以上。要继续围绕农牧业资源的转化利用,积极调整农牧业结构,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强农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农村牧区中介服务组织,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要把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作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举措,按照“大中小”协调发展的方针,在抓好大城市发展的同时,依托盟市旗县所在地和有条件的中心镇,合理发展一批区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镇,发挥它们的辐射带动作用,使之成为农村牧区二、三产业的集聚地,成为生态移民和转移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的重要载体。要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加大投入,形成农牧业的稳定增长机制。

  加快东部盟市发展步伐。要把加快东部盟市发展作为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重点从三个方面搞好与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对接。一是搞好公路、铁路、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对接;二是充分利用东部盟市丰富的资源搞好产业发展对接,将我区东部盟市建设成为东北三省重要的能源和原材料产业接续基地;三是搞好政策对接,争取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政策范围。

  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要大力实施科教兴区战略,把发展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在大力加强基础教育、不断提高“普九”教育覆盖面的同时,切实加强中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高度重视民族教育和农村牧区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要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用先进适用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产业,通过技术跨越带动产业升级。要按照建设民族文化大区的要求,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加快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努力改善农村牧区的医疗卫生条件。

  坚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内蒙古经济属于资源主导型,保持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尤为重要。在促进发展的过程中,我们要更加自觉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真正做到积极、科学、合理、有序地利用资源。积极,就是要充分发挥资源禀赋高和开发条件好的特点,服从并服务于国家能源和资源发展的战略全局,加快开发利用的进程,加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科学,就是要用好资源条件,按客观规律办事,提高资源开发能力和加工转化能力,延伸产业链条,提高技术含量、环保水平和附加值,用有限的资源消耗取得最大的综合效益。合理,就是有度、有序地利用资源条件,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区经过持续几年的大规模投入和建设,生态环境呈现出整体遏制、局部改善的可喜局面,但基础仍很脆弱。要继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力度,把生态建设与农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牧民收入、扶贫开发、生态移民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生态好转与兴区富民双赢的目标。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近年来,内蒙古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对内对外开放取得明显成效,去年引进国内(区外)资金702亿元,增长75%;引进国外资金6.3亿美元,增长70%;企业自筹、股票债券融资和社会投资等多元化投资成为主体,经济自主增长机制开始形成。我们要继续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方针,在“引进来”的同时,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开发利用周边国家资源上取得新进展。同时,充分发挥口岸过货通关、加工制造、商贸流通的功能,大力提高口岸过货能力,提高口岸加工增值水平,发展口岸物流业和口岸旅游业,形成具有我区特色和优势的口岸经济。

  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着力构建和谐内蒙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实际,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定了建设和谐内蒙古的战略目标,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发展、实现好全区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努力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近年来,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去年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5.8%,达到8123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9%,达到2606元。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农村牧区还有100万贫困人口,城镇还有70多万困难群众。我们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好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千方百计增加城乡人民群众的收入,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在城市发展中,要把产业做大、环境建美,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通过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切实增加群众收入。在农村牧区工作中,要始终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中之重来抓。要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扩大社保覆盖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城镇下岗职工和特困居民以及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农民务工等方面存在的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注意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主体和利益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调整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学会用民主的态度、方式和办法来解决问题。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意见,善于用说服教育、法律宣传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维护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的大好局面。民族团结、边疆稳定,是民族地区做好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继承和发扬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着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深入地开展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不断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要大力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与各类专门人才,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人才保证。要高度警惕和严密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分裂破坏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着力构筑祖国北疆的安全稳定屏障。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群众贯彻落实的自觉性。自治区党委、政府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守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律,认真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既保证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执行,又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自治权利。

  改进和完善领导经济工作的方式方法。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指出,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要按照这一总体要求,理顺党政领导体制,从整体上提高党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凡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大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党委要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度,使决策真正建立在科学、民主的基础之上。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增强社会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使之充分发挥既组织农牧民参与社会管理,又能解决农村牧区利益矛盾和纠纷、促进农村牧区和谐稳定的双重作用。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各级干部必须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把工作的着力点真正放到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紧迫问题上,放到研究解决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上,推动民族地区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来源:求是 2005-10-04)

稿源: 求是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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