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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占海——建立初级农业合作社
内蒙古新闻网  09-09-11 16:43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1952年春,今乌拉特前旗先锋镇8户农民,自愿组合成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共包头县委批准并命名为“先锋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绥远省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而8户农民的领头人——余占海,被选为社主任,成为翻身农民的带头人。
  

  余占海,原籍陕西省府谷县余家窑,汉族,1923年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十几岁时开始给人放羊,当长工。余占海从小没上过学,但他天性聪颖,吃苦能干。解放后,余占海分得了土地,翻了身。他衷心拥护共产党,热爱新社会。土地改革后,他积极响应党中央“组织起来”的号召,带领翻身农民搞互助组。1951年,担任陈河鱼行政村水利主任,被选为包头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
  

  1952年春,余占海和8户农民办起来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经营土地240亩,当年生产大丰收。余占海作为绥远省第一个创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头人,被评为绥远省一等劳模。1952年10月1日,余占海去北京参加国庆观礼,见到了毛主席。1953年2月1日,余占海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余占海带领8户农民办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社员自愿互利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为社员所有,按通产入股分红。耕畜农具作价入社,归集体所有。社员统一组织生产劳动,焕发出很高的劳动热情。这样的组织形式,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促进了生产发展和社员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年,先锋农业生产合作社获得大丰收。1955年,合作社迅速发展,已拥有206户社员,经营土地7500多亩,亩产粮食比合作社第一年提高了27公斤。这在当时的生产条件下,是非常突出的成绩。他们的经验也被周围的乡村学习,推动了当时农业合作化进程。
     

  1954年7月,余占海当选为乌拉特前旗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55年秋,全乡农民都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实现了农业合作化,余占海任中共民兴乡党支部书记兼先锋农业社主任。
  

  1956年,余占海出席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1958年组织人民公社时,余占海当选为白彦花先锋人民公社副社长,兼先锋管理区主任、先锋管理区党支部书记。1959年10月,余占海参加建国十周年国庆观礼。
  

  余占海领导农业合作社和先锋大队期间,坚持农牧林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并进行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农田林网化建设,改善了生产条件。1964年,他又兴建大队果园和奶牛场,第二年又引进枸杞种植,为壮大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尽了力。后来,人们赞誉先锋乡为“中国枸杞第一乡”,而最早引进种植枸杞的,就是余占海。(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

稿源: 巴彦淖尔市  编辑: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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