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月中旬,随着土地改革运动的进展,中共陕坝地委即发出了《关于全区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安排意见》,地委和各旗县镇都成立了互助合作运动领导小组,抽调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农村,举办有工作组员、区村干部及部分农民积极分子参加的互助合作训练班,宣传、学习党的互助合作政策,并研究了在河套地区组织互助组的一些具体问题。春耕时节,工作组一面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走互助合作道路,一面组织大批农具、种子发给群众,帮助农民解决春耕生产中的困难。由此在河套地区,一些最早觉悟的翻身农民,开始争先成立互助组。临河县一区胜利村的康在鱼即其一。
康在鱼是胜利村(现临河区曙光办事处曙光村)村长,1952年3月下旬,他联络了8户农民,成立了临河县第一个常年性互助组。通过互助合作,解决了个体分散经营情况下农民生产中的耕畜、农具、劳力缺乏等困难;还通过设立技术小组,请农技人员指导,精耕细作,合理施肥,引进新品种和新农具,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提高粮食产量。这年,康在鱼互助组通过改善耕作方式和施用化肥,创造了17亩糜子平均亩产784斤的高产纪录。
为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文化水平,康在鱼互助组还订了《绥远日报》、《华北人民宣传手册》、《中国农民报》等报刊,常常在田间地头或晚上开会时组织组员学习,了解国内外形势,也学习各地的丰产经验和农业生产知识。
1952年3月,根据中共陕坝地委指示,全区开展爱国丰产运动。康在鱼积极响应,他带领互助组写挑战书,向山西省的全国劳动模范李顺达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绥远省劳动模范郭老虎的合作社等发起挑战,并向全区、全县的互助组挑战。由此在全县迅速掀起了连环挑战的热潮。
康在鱼互助组的最早成立和他们所开展的一些生产及政治活动,有力地推动了临河全县和整个河套行政区互助合作运动的开展。
1953年,响应党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号召,康在鱼率先在原互助组的基础上组建起胜利农业生产合作社,为全县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树立了成功的样板,成为河套地区农业合作化“八面红旗”之一。康在鱼被选为劳动模范,曾作为农业劳模代表参加中国各界人士慰问团,赴朝鲜前线对中国人民志愿军进行慰问。(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