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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向内蒙古赠"民族团结宝鼎"
内蒙古新闻网  09-09-24 13:11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中央人民政府向内蒙古赠送“民族团结宝鼎”

祝贺自治区成立60周年

胡锦涛题写鼎名 曾庆红等为宝鼎揭幕

  8月8日,出席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的中央代表团向内蒙古自治区赠送民族团结宝鼎。这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曾庆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右)为宝鼎揭幕。新华社记者樊如钧摄

  2006年8月8日上午,内蒙古博物院广场乐曲雄壮,气氛热烈。由胡锦涛总书记亲笔题写鼎名的“民族团结宝鼎”赠鼎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中央代表团团长曾庆红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储波一起拉动大红绸布,为中央人民政府赠送内蒙古自治区的宝鼎揭幕。

  圆形的青铜宝鼎庄重威严,双耳高耸,三足稳固,鼎身和鼎颈分别装饰着象征内蒙古山川地貌特点和牛羊成群景象的精美花纹。形如马鞍的鼎耳和形似马蹄的鼎足既象征蒙古族善于赛马射箭,又寓意吉祥如意、幸福安康。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中央代表团副团长回良玉在赠鼎仪式上致词。他指出,民族团结宝鼎是经济繁荣、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的象征。中央人民政府向内蒙古自治区赠送宝鼎,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深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充分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对内蒙古各族人民的深情厚谊和美好祝愿,充分体现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精神。

  回良玉指出,6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内蒙古各族人民艰苦创业、开拓进取,内蒙古自治区走过了波澜壮阔的历程,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各民族人民大团结的伟大胜利,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伟大胜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我们相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勤劳智慧的内蒙古各族人民一定能够以60周年大庆为新的起点,把内蒙古建设得更加美丽富裕、更加繁荣和谐。

  中央代表团副团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乌云其木格在赠鼎仪式上宣读了中央代表团向内蒙古自治区各族干部群众赠送的纪念品清单。其中,包括社会事业发展经费、图书、数字电视转播车、流动舞台车、医疗设备、电视机、DVD机、计算机、慰问杯等共10项。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杨晶深情地表达了内蒙古各族人民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的感谢之情。他表示,内蒙古各族人民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而努力奋斗。

  中央代表团副团长刘延东、白立忱、李继耐和代表团全体成员,内蒙古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各族各界群众等参加了赠鼎仪式。(记者邹声文、李泽兵)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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