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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波在内蒙古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
内蒙古新闻网  09-09-13 19:22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五、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始终把做好民族工作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特点与规律,正确处理民族工作和全局工作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坚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带领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当前,我们正处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前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了重要讲话,号召全党坚定不移地坚持解放思想,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坚定不移地促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坚定不移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而奋斗。2005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新世纪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题、指导原则和主要任务,研究制定了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曾庆红副主席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回良玉副总理代表中央代表团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密团结、奋发进取,不断开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内蒙古而努力奋斗!(2007年8月9日)

稿源: 内蒙古日报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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