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分配给我区1000家书屋建设指标。全区有101个旗县市区,点多面广,既增加建设成本,又不便于统一配送和日常管理,更不利于草原书屋建设经验的积累和推广。因此,在草原书屋选址和布局上,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便于发挥示范作用便成为入选条件。然而,偏远农村牧区和三少民族地区更是自治区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同志心头始终的牵挂。于是,一个蒙汉文书屋布局规划、书报刊音像制品配备以及资金使用等多方面统筹兼顾的方案便逐步实施。我区在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和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建立了15个草原书屋,结束了3个少数民族自治旗嘎查、猎民中心一直以来无图书阅读的历史。
2008年5月,草原书屋书目推荐工作开始,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充分调查了广大农牧民读者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遴选了1433种农牧民看得懂、用得上的图书,同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草原书屋推荐图书总目录》,使图书配置涵盖时政、文化娱乐、农村牧区养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农业经济、环保、法律、抗灾防疫、医药保健等各个层面,切实保证图书选配更贴近农村牧区实际,基本满足农牧民的阅读需求,增强了草原书屋的实用性。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同时还要求,基层新华书店要针对农、牧、林区不同特点和市场需求,分别提供适合本地区农牧民阅读的图书品种。根据各地基层新华书店反馈的信息,草原书屋办公室将《草原书屋推荐图书总目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对于农村牧区养殖类、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抗灾防疫类等图书做了相应的增加。
在资金投入方面,2008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与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农家书屋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这两个办法中对书屋建设做出了具体规定。我区针对民族特点和地域特点,建立了“由国家、自治区财政拿大头,市县两级拿小头”的资金投入机制,每个书屋2万元的出版物配置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80%外,其余全部由自治区财政配套,主要用于出版物的采购、配送和标识、牌匾等的制作;书屋所需的房屋、书橱、阅览桌椅、放像设备、电脑等的硬件配置和书屋管理员的配备,由市县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