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岁末,从鄂伦春自治旗传出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鄂伦春族猎民实现了定居50年来首次人均生产性收入超过1000元。
1996年禁猎后,鄂伦春族猎民放下猎枪,开始从事农业生产和多种经营,由于不懂技术和管理,猎民的土地大部分被撂荒、转租,几乎没有生产性收入,生活主要靠国家补助。
2008年初,自治区开始对鄂伦春自治旗实施3年区域帮扶,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对鄂伦春猎民的扶持计划,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扶持项目。一批种植、养殖项目相继在猎区落地。市政府给予“鄂伦春猎民发展基金”500万元的支持,全旗7个猎民村全部建立了集体发展项目。生产季节,猎民村随处可见热火朝天的劳动场面,沉寂的猎民村一下子热闹起来。猎民们主动参与生产,不仅每个月可以领到工资,年底还得到了分红。希日特奇猎民村2008年集体种植黑木耳15万袋,收获4500多公斤,每个猎民从生产中增加收入500多元。加上集体农场收入,一年下来,每个猎民平均劳动收入达到1060元。村党支部书记白色柱高兴地说:“猎民等、靠、要的思想得到了转变,靠双手创造自己的生活。”
市、旗、乡三级联动扶持,鄂伦春自治旗建立了1000万元的猎民生产发展资金,加强了猎民村生产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科级领导干部与贫困猎民“一对一”帮扶,帮助猎民筹集生产资金,联系技术指导人员。乡镇干部把办公室搬进生产现场,与猎民同吃同住同劳动。2008年,全旗7个猎民村共实施食用菌培植、肉牛肉羊养殖、特色养殖、蔬菜种植等生产项目20多个,全部获得收益,80%的猎民参与了劳动生产,7个猎民村全部实现了人均生产性收入1000元。(记者 辛语 通讯员 张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