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笑话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 时政会议专题 >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 > 学习部署 正文
阿荣旗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注重“五个结合”
内蒙古新闻网  09-09-15 14:46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之初,认真总结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作法,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参学单位、参学党员特点,注重“五个结合”,确保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局良好,取得实效。

  注重与参学党员多种类型相结合。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涉及乡镇机关党员、站所党员、学校党员、离退休老党员、农村党员等多种类型党员,因此,阿荣旗确立在活动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都要坚持“分类开展”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党员分别提出不同的要求。一是把农村党员划分为在职党员、无职党员、流动党员、年老党员、困难党员等五类,进行分类教育管理、分类发挥作用、分类关爱帮扶。二是对乡镇机关和站所党员,着力建立便民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办事效率。三是对学校党员,注重在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模式等方面下功夫。四是对离退休党员,着重引导其在关心公益事业、参与矛盾调处、关爱留守儿童等方面发挥余热。

  注重与参学单位实际特点相结合。阿荣旗在开展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杜绝照搬“机关”模式,依据第三批参学单位特点确定学习内容、材料撰写要求及征求意见方式。一是在学习内容上,采取集中辅导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将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内容与支农惠农政策、计生、低保、新农村建设、农时节气等农村实用知识相结合,组成宣讲团分赴各村进行巡回宣讲,抓好经常性的实用技能培训。二是在材料撰写上,不要求所有单位和对象都撰写调研文章和分析检查报告,乡镇领导班子、各学校必须根据个人调研报告的成果,以班子名义集中撰写分析检查报告,村(社区)党组织可根据班子成员的文化程度及是否有写作能力为依据进行分类指导。三是在征求意见方面,参学单位着重在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兴办实事好事方面,走访、收集群众意见,积极为乡村发展献计献策。

  注重与推进当前工作相结合。按照“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的原则,坚持一手抓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一手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工作全面进步有机结合起来,用各项工作成效来检验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一是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帮扶力度,对想创业又缺少资金技术的群众,要及时给予金融扶持,强化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选准致富项目,帮助解决启动资金。二是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五荒”资源治理开发、富民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示范带建设等当前全旗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活动开展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三是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做好矛盾排查化解和积案化解工作,努力解决案情复杂、久拖未决、久拖难决的疑难问题;积极开展党政领导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广泛开展机关干部下访活动,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促进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注重与第二批活动成果相结合。把第三批作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延续、巩固和检验,通过第三批活动的开展,检查、衡量第二批整改落实的成果。一是把第二批旗直单位整改落实的成果体现在其下设的站所业务工作开展中,在活动中注重建立便民工作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把第二批旗直单位在活动中存在问题予以坚决整改,杜绝个别党员干部调研浮于机关,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杜绝个别党员“驻点帮扶”工作光见物不见人等现象。做到切实静下心、沉下身与农民群众交朋友,在资金、技术、信息等各方面帮助农村解决实际问题,让广大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注重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查找并解决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路子、新载体,打牢党建基础,提升党建水平。一是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对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加强党员信念、宗旨、纪律教育,着力解决农村党员难发展、活动经费欠保障、流动党员难管理等问题,规范“三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以基层组织建设为基础,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成效。深化和拓展“三级联创”活动内涵,积极开展“双链双推双提”、“双百工程”和党组织、党员承诺制等活动,把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果。(记者赵文萃 通讯员周亚夫)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赵文萃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