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全镇辖区内生态建设与管护力度地不断加强,森林、草地覆盖率也不断提高,随之,火险区面积也在不断的扩大,防火工作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提高全镇群众护林防火的认识,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防火宣传活动。
镇党委政府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林工站、生态中队、派出所、党政办、辖区内的国有林场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宣传小组,加强对宣传活动的统一领导和组织。
利用新井、柳林、大河的集市时间,出动宣传车7辆、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加强对《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赤峰市草原防火若干规定》、《赤峰市关于火灾事故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赤峰市野外用火管理办法》,旗防指各项规章制度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各种制度的宣传。
同时,在镇主要站所对全镇采取深入到村组,入户宣传,张贴标语150多条、悬挂防火标志旗帜150多面,扩大宣传范围,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使群众充分认识到护林防火的重要性以及形势的严峻性,提高群众护林防火的意识。(王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