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贯彻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工作部署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制定一个好的文件不容易,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更不容易。贯彻落实好《决定》精神,既要有良好的作风来保障,更要有过硬的措施来保障。
第一,各级党委要从国际国内形势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贯彻落实《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责任。中央要求各级党委要抓好全会文件的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决定》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第二,各级党委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措施,作出工作部署,明确领导责任,做好各自工作。对《决定》明确提出的新的要求和举措,要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切实贯彻落实;对《决定》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方向性要求,要抓紧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早日提出工作方案。省、市、县党委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解决《决定》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经验,用以指导面上的工作。
第三,各级党委要以贯彻落实《决定》为契机、为动力,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对中央以往作出的党建工作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要继续抓紧抓好,不断抓出成效。要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就重大问题组织深入研究、作出部署,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整体效应。各级党委要增强“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自觉履行管党责任,切实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领导有力。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善于通过抓党的建设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四,各级党委要重视党务工作队伍特别是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努力造就思想、作风、能力都过硬的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建设一支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基本保证。近年来,一些地方、单位特别是基层党务队伍后继乏人,加强队伍建设尤为紧迫。中央强调,要拓宽选人途径、创新培养思路、完善工作机制,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党务工作队伍。要高度重视加强基层党务工作队伍建设,热情支持他们的工作,真情关心他们的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