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习实践活动中,乌兰浩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从创新服务方式入手,着力在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积极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金融机构。
一是创新实行“晨会”制度。为促进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文明服务规范化,推动企业文化发展,乌兰浩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行了“晨会”制度。每天利用上班前的10—20分钟时间,全体员工集合在一起,共同学习使用文明用语,对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行为进行规范;总结前一天的工作,部署当天的工作计划和基本活动,说明注意事项;传达各级监管部门、自治区联社的指示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学习自治区联社制定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
二是着力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联社制定了《乌兰浩特市农村信用社文明优质服务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对员工文明优质服务标准、文明优质服务检查方式、文明优质服务奖励、违反文明优质服务规定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实行储蓄人员等级管理,等级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年终根据文明优质服务考核结果确定储蓄员等级,并相应给予奖励和处罚。
三是着力加强服务设施建设。联社为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一部服务评价器,在营业窗口醒目位置摆放,评价器分别标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种评价标准,客户在办理业务时,能够即时对工作人员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做出评价。同时,联社对“一米线”、客户意见箱、便民服务区设施进行了完善,改善了员工工作环境,为储蓄网点配备了空调,使员工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中更好的为客户服务。(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