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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国强: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内蒙古新闻网  09-11-09 16:5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贺国强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8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召开的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加强农村、企业、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实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全方位、全覆盖,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在座谈会上,贺国强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的发言并讲话。他指出,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和全面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并切实体现和贯彻到工作中去,真正做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贺国强强调,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影响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发挥,影响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影响到一些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基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贺国强指出,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要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中央关于“三农”工作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推进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保证;要以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重点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之中,促进企业改革发展顺利进行;要以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重点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内部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真正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要以加强行风建设和深化办事公开为重点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等不正之风,大力推行行风评议、“行风热线”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办事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用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要以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重点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区作风建设和民主管理,积极探索加强对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干部的监督,努力建设和谐廉洁社区。

  贺国强强调,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繁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党员干部队伍以及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支持、关心、爱护广大基层干部,为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基层党组织要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工作;要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积极推进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体制机制创新。(记者谭浩)

稿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辑: 赵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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