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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泉县法官于双被中央学习实践办列为先进典型
内蒙古新闻网  09-11-19 10:04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日前,从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传来好消息,突泉县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于双被列为宣传典型,在中央各大媒体集中宣传。这是继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进社区.诉讼零距离》典型事迹被中央媒体推出之后,兴安盟学习实践活动中呈现出的又一亮点。

  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10月27号发出通知,要求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人民网、新华网等18家中央主要媒体,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党员风采》专栏中进行重点宣传。通知指出,于双作为一名法官,在法律面前不徇私情,在群众面前耐心细致,在2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努力办好每一宗案件,为社会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在平凡的工作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杰出代表。(记者 安华祎 通讯员 邵金慧)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安华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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