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白兴发在接受记者采访
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加强自身科学发展的同时,及时转化学习成果,切实发挥职能职责,积极指导企业(包括新经济组织中的非公有制生产企业)抓好产品质量安全,帮助其按照可持续发展的思维做大做强产业,成为消费者信赖、社会赞誉的“民生”经济实体。具体成效如下:
一是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力度。
按国家标准委和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落实呼和浩特市列入第六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沙棘种植”、“小香米种植”、“奶牛养殖”、“绿色马铃薯”、“无公害玉米”、“绿色食品红辣椒”六个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第二年示范任务,经年度考核验收,各示范区承担单位已完成标准综合体规划和主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按标准的要求实施种植和养殖,实现了农业标准化生产,起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示范作用。
二是加强民生计量服务工作。
督促大型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餐饮业、旅游景点等单位按期检定贸易结算计量器具2105台件,加油机414台,制配眼镜计量器具150台件等,指导其科学建档、科学使用和管理计量器具,增强了企业执行《计量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提升了企业形象和信誉,为企业良性发展奠定了基础。
进一步推进了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各级政府机构、大型公共建筑等用能单位完善了能源计量体系,实现了用能分类计量。
三是本着“监督与服务”并举的原则采取四项措施狠抓食品质量源头安全。第一,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把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关。全市358家食品生产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为企业做大做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突出证后监管,采取巡查、回访、监督抽查等方式,加大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取证条件依法组织生产;第三,对小作坊继续实行区域监管责任制和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强对限区域销售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第四,继续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状态,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目前,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全部建立并完善了原辅料购买和产品销售台帐制度,且按照相关内容和要求坚持做好购买记录和销售批发记录,实现了产品生产可追溯;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工作进展顺利,使用非食品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得到了控制,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持续保持,食品安全得到了保证。对全市32家乳制品企业跟踪监测了三聚氰胺、板歧杆菌等项目,全部符合生产标准要求。为呼和浩特市乳制品企业赢得市场和消费者信赖起到了推进作用。
通过努力工作,今年,全市食品加工企业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四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第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常识宣传,提高了使用单位的理论水平和防范意识。第二,帮助特种设备重点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共检查锅炉578台,压力容器753台,电梯483台,起重机械398台,大型游乐设施43台,厂(场)机动车辆87台,气瓶充装站26家。下发监察意见书121份。共排查企业421家,排查一般隐患319项,重大隐患4项。杜绝了事故隐患、保障了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连续六年特种设备零死亡事故率。
五是大力提升旗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全市旗县各质量计量所先后建立了汽车衡器、加油机、精密压力表、二等克组砝码及三等、四等大砝码等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以及定量包装商品实验室,改善了呼和浩特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单一、技术含量低的落后现状。
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记者 王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