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是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标志
学生:总理,您今年是第一次来到法大,请问您对法大的感受如何?您对中国政法大学的发展又有何期待?
温总理:我刚才说了,我们已经把法律提到治国的层面,因此培养法律人才就是十分紧迫而具有长远意义的任务。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培养法律人才的最高学府,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可以说任重而道远。为了加深你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我想说我的一点考虑。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成熟的社会主义的标志。要从这个高度来看问题。法治是基础,我们常讲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其实都离不开法治。如同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和一个国家的首要价值。最大的公平正义,除了在民生、在教育,很重要的是在法律。
你们在信里不断地写到法治精神这句话。什么叫法治精神?咱们一起概括一下。你们学校的门口有块石头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就是“法治天下”。
学生:对,法治天下。
温总理:“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我把它演绎一下:法大于天,法治天下。这是很形象的一句话。我觉得这句话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这就是:第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四,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第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不如无法。
不但要明法还要明道
学生:总理,我想冒昧地补充一句。有句话是这么讲的,就是说法律的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们能够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我想这对于我们安定团结的局面也是非常重要的。
温总理:你补充得很对,就是法律的公平。你看我们法院总弄个天平放在那儿,刚才我讲了什么是“公”,什么是“平”,就是立法须公,执法须平。公平正义在法律上是最为重要的,它的反面就是徇私枉法。我们要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就必须做到这个要求。
学生:总理,您说的法治精神和我们的校训是一脉相承的,我们的校训是“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温总理:这几句话我记住了。厚德,就是要不断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明法,就是要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并依法办事;格物,就是要善于分析问题,弄清事物的原理和性质;致公,就是要一心一意为社会和大众服务。其实,我们不但要明法,还要明道,这两个又是统一的。明法就要懂法,明道就要懂道理。前者是法律的约束,后者是道德的约束。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也是法治精神的一个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