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通知,确定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通知指出,2009年“12·4”系列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我国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宣传我国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2009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 (记者王比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