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女性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正文
网友曝无证狗被虐待 犬只留检所"太冷酷"
内蒙古新闻网  09-12-04 17:18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位于盘龙江旁边的犬只留检所记者朱帅/摄

狗狗因无证被没收以后,狗主人急忙办理了狗证后前来领取狗狗。记者朱帅/摄
     “一只狗的生命=320元,没有320元=死亡……这就是昆明狗狗们的生存现状”(注:320元为目前昆明市民给爱犬办理犬证一年所需的费用)。昨日,网友“jh666”在彩龙论坛(http://bbs.clzg.cn/)发帖称昆明犬只留检所是狗狗的地狱(点击查看原贴),引起了网友们的高度关注和热烈讨论。到底被没收收容的流浪狗无证狗在犬只留检所里过着怎样的生活?是否真像帖子中描述的那样可怜?今日,记者联系上发帖人“jh666”,并对其进行了电话采访。

      “jh666”说,今年年初她家养的狗狗丢失了,伤心之余她想到把对狗狗的爱转移出去。经过联系,她来到位于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附近的昆明犬只留检所,本想能够在里面找到一只有缘的狗狗,然而一进去她就被眼前的情况惊呆了:“抓回来的流浪狗无证狗被关在一起,其中一部分说是带有狂犬症被进行无公害处理了……活下来的狗也没什么好日子过,饥饿、挨打,病了也没人管。它们是有生命的,可为什么有些人就能如此狠心……”“jh666”说她回来以后老是忘不了那些可爱可怜的小生命,今年2月她把在昆明犬只留检所里看到的情况向有关部门做了报告,可是一直到现在她都没有得到一点消息。其间,她组织朋友们和热心网友多次到犬只留检所赠送食物,发现里面的情况和年初并无区别。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另一位曾经去过昆明犬只留检所的“小爱狗”网友。“我真不敢相信现在还有这样对待动物的人,一些新生的巴掌大的小狗被随意扔在水泥地上,狗舍里除了水以外没有任何食物,管理员是用冷水冲洗狗舍,一些狗被淋得浑身发抖……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狗舍的门上、地上居然有很多血迹。”当记者问起他有没有向管理人员反映情况是,他语气激动地说:“我只能用冷酷来形容他们。”

  今天下午,记者来到了昆明市犬只留检所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以采访需经上级部门批准为由拒绝了采访。当记者向一位住在旁边并进过犬只留捡所的市民打听情况时,他说:“(里面)收养条件非常不好,一间15平米左右的狗舍,大概养着20多条狗,经常吃不饱。”随后,记者登上了昆明犬只留检所旁的一栋楼房顶,看到留检所院子里有3名工作人员在忙碌,1名兽医,还停着一辆警车,进门处放着一个笼子,里面装着多条刚没收来的无证狗。由于不能进入留检所内采访,记者没能了解到更多的具体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新闻资料,记者发现自2008年10月1日昆明市实施《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来,为自己的爱犬办理养狗证,就成为很多市民挂心的事。其间一度出现市民排队几小时办理狗证的场面,当然也有家里养着狗但没办证,持观望态度的市民,甚至有部分养狗人因为不愿花费这320元的办证钱而将狗狗遗弃在街头,使得昆明的大街小巷流浪狗数量明显增多。针对这一情况,今年元旦起昆明市公安局联合有关部门对街头无证犬只进行了围捕和没收,将它们送至昆明市犬只留检所进行集中管理,这期间昆明街头流浪狗的现象有所减少,市容也有了很大改善。而“犬只留检所”这个名称也时常在民生新闻里出现,与整治无证养狗、收缴街头流浪狗的行动紧密联系在一起,引起了众多爱心人士对被收缴的狗狗们遭遇的强烈关注。

      看到彩龙论坛上关于狗狗悲惨遭遇的帖子后,网友“当狗爱上猫”跟帖呼吁大家不要漠视生命的存在,他说“看了真的好心寒,狗狗很无辜,要规范养狗,规范的对象应该是养狗的人”,而网友“毛了毛的毛毛”则认为“怎样减少街上的流浪狗数量,这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帖子发出两天以来,引起了近千名彩龙网友的关注,近百名网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绝大部分网友认为相关部门规范市民养狗,首先应该拿出相应的措施,把犬只集中管理的设施建设好,把管理模式透明化,使被收缴的狗狗都能得到较好的照料。而不是粗暴的将狗狗们集中在一起,让它们挨饿受冻甚至“集中火化”,狗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希望我们人类也能善待它们!( 赵鹏 罗冰)

稿源: 昆明信息港  编辑: 张慧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