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消费者李先生等4人在当地某饭店吃自助餐,结账时被店方指责浪费并罚款30元。鄂尔多斯市工商局认为,对于顾客的浪费行为,饭店只能善意提醒,无权处罚。
说起这个遭遇,李先生气愤得有些语塞。“12月1日一早,我们去那家饭店吃自助餐。结账时,我发现单子上多了一项‘自助餐浪费赔偿’30元。”服务员把集中起来的3盘剩菜拿到他们面前,认定那就是他们浪费的东西。“怎么可以擅自罚款?”因争执不下,他们向鄂尔多斯市工商局投诉。该饭店大堂经理说,一年多以前,饭店就在餐厅和餐桌上标明:“自助餐浪费食物每盘罚款10元。”“只要是每盘浪费1/3以上的食物,我们就认定是浪费,就要罚款。”饭店认为,李先生他们浪费的食物实在太多,根据饭店规定,肯定要罚款。经工商执法人员调解,饭店同意减去李先生的30元罚款。 (刘国发 马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