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或者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的情形,以及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而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为: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补充侦察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