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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工集团走出社会职能改制新路
内蒙古新闻网  09-12-16 12:0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长期以来,由于“企业办社会”等历史问题迟迟未妥善解决,内蒙古森工集团曾一度陷入负担沉重、矛盾重重、经营困难的境地。

  如今,记者在茫茫林海里采访时,看到的是企业和谐、蓬勃发展的景象,听到的是职工们心顺气和的赞叹。

  近年来,我国林业骨干企业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打破传统思维,以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为契机,在国有林业企业改制中率先突围,走出了一条老林业企业减包袱、创和谐、建生态、谋发展的科学发展之路。

    坐上“火山口” 发展受掣肘

  1995年,在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基础上整合经营职能,组建了内蒙古森工集团,同时保留林管局及其林业行政事业职能。

  内蒙古森工集团成立以来,广大林业职工扎根林海创业,不分严寒酷暑抛洒汗水,生产的木材有力支持了国家经济建设。然而,经济总量小、产业发展弱、基础设施差、职工收入低等矛盾和问题,制约着林区加快发展,其中尤以企业办社会问题最为突出。

  内蒙古森工集团党委副书记崔志博介绍说,过去,企业办社会不仅制约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也严重影响企业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由于历史欠账多、生活条件差、职工收入低,企业办社会的从业人员情绪很不稳定,信访事件持续上升。到2007年下半年,林区社会事业系统上访事件呈快速增长态势,个体、集体、越级上访不断,教师系统多次提出罢课游行。

  这些历史问题和社会矛盾交织在一起,一触即发,成了严重影响林区稳定的“火山口”,亟待尽早解决。

    创新机制 融化改制“坚冰”

  这次林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内蒙古采取许多超常规的做法,实现了移交范围、人员编制、经费支付、基础设施投入等多项突破。

  记者了解到,这次林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范围包括内蒙古森工集团承担的教育、卫生、电视系统和公安后勤、消防、社保、计生、供暖、环保、无线电管理等部门。内蒙古政府在财政上给予大力支持。2008年需7.9亿元资金,扣除“天保工程”补助和收入因素,缺口5.2亿元,在三年过渡期内由内蒙古财政和森工集团共同承担。三年内和以后的增资因素,内蒙古用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和自治区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解决。

  实施剥离工作,内蒙古森工集团上下注意做好解释、宣传、疏导工作,改革得到绝大多数职工的支持和欢迎,社会矛盾呈现缓和趋势。2008年林区进京赴呼和浩特个体上访同比下降70%,未发生集体越级进京赴呼和浩特上访事件。

  采访中,64岁的集体职工刘玉梅说:“真没想到我们大集体职工也能参加养老保险。以前总担心岁数大了牵累儿女,现在我每月领取的退休金还花不完。现在这心里气儿顺多了。”

    和谐拓宽林区发展空间

  内蒙古森工集团总经理、大兴安岭林管局局长安国通说,实现剥离对从根本上改善林区50多万人的民生状况意义重大而深远,地区人均收入和职能增收效益明显,也为企业减负轻装前进打下了良好基础。3年以后,企业每年可减少5亿多元社会事业支出,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极大提高。

  安国通介绍,如今,内蒙古森工集团管理和经营的生态功能林区总面积达10.67万平方公里,有林地面积8.18万平方公里,森林蓄积7.29亿立方米,生态建设成果居四大国有林区之首,全集团已重新焕发活力,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

  “下一步,我们将在现有改革的基础上,明确企业的各项职能,改善林业发展的各项基础条件,理顺经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国家林业和生态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安国通说。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近日到大兴安岭林区调研时,对内蒙古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内蒙古投入大量的资金推进重点国有林区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是对林业建设的最大支持,这次实践为国家推进重点国有林区改革开了个好头,提供了一个好的思路。(记者李泽兵)

稿源: 新华网  编辑: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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