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莫旗制订实施了大学生村官村任职培训、交流、帮带、锻炼、管理和激励等一系列管理措施,搭建大学生村官充分施展才能的平台,引导扶助大学生村官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立足“三个有利”,合理分派任职。综合交通状况、专业情况、农村自身实际、个人发展需求以及性别等因素,坚持以人为本,按照“有利促进工作、有利管理、有利发挥作用”原则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合理分配。对属地或矛盾突出的村,实施回避交流,确保了高校毕业生能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
贴近“三个适应”,抓好岗前培训。为使村官大学生尽快对“新的工作岗位、新的目标任务、新的工作环境”的适应,采取由组织部门领导岗前谈话,集中组织他们到全旗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参观考察等方式,增强他们打开工作局面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镇、村两级领导面对面介绍工作流程、注意事项,使他们尽快了解农村现状和工作任务,克服新环境带来的“水土不服”等问题。
围绕“三个增强”,完善帮扶机制。围绕“增强适应能力、增强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本领”的目标,采取村干部一对一帮带方式,让大学生村官全程参与村日常工作,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指定一名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乡镇党委干部作为大学生村官“辅导员”,传授工作经验,帮助开展各项工作。对家庭条件困难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一年的生活物质保障,并根据交通状况为每个大学生配备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同时,把开展帮扶活动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
注重“三项约束”,加强监督管理。一是制定出台《莫旗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对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监督、考核、任用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出大学生当村官使用、作乡镇委员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业绩档案。二是将大学生村干部纳入组工信息员队伍。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实践活动和定期通报等做法,提高大学生村干部信息综合采集、分析研究问题、文字表达以及解决疑难问题等能力。三是积极开展“五员”设岗定责活动,即要求当农村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村级大事决策的参谋员、农业实用技术的教导员、向上级反映社情民意的联络员、化解纠纷维护稳定的协调员。
着眼“三个留人”,健全保障措施。着眼“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保障、成长上有空间”三个方面留住优秀人才。一是中共正式党员者到岗即安排担任村党支部副书记,中共预备党员和非中共党员一律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二是被聘大学毕业生由旗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免收代理费。实行与乡镇干部相同的待遇、学习环境和社会保障。三是工作期满三年后,经组织考核表现优秀者鼓励其继续在村任职,待遇不变。同时把他们作为将来补充旗直部门和乡镇干部的重要来源。(记者赵文萃 通讯员肖振明 王立国 张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