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获悉,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今后一个时期内蒙古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在2009年支持改造、建设42个旗县级医院、110所乡镇级卫生院的基础上,近几年内蒙古将不断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资金投入,使每个旗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标准化水平,并扩建1至3所乡镇级卫生院。
同时,内蒙古计划到2011年,完成159个旗县级妇幼保健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蒙中医医院的建设工作,并使91个旗县级计生服务站实现标准化,以此改善农牧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依托现有的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内蒙古还计划通过改造、扩建为主、新建为辅的模式,到2011年底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其中,计划用2年左右的时间,改造和扩建完各盟市所在地和计划单列市现有的11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1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3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完成各旗县13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改造、扩建和新建任务。(记者任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