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第二热电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厂前路,是国家“一五”计划、由原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之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座高温高压热电厂。到上世纪90年代初形成了八机八炉42.5万千瓦装机容量,成为当时内蒙古西部电网最大的主力发电企业;担负着向电网供电、向内蒙古一机集团公司、北方重工业集团公司提供工业蒸汽以及向包头市青山区集中供热的任务,成为草原钢城的光热之源。
2003年4月包头第二热电厂2×20万千瓦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开工建设,2004年10月投产发电,使企业的发电及供热能力得到稳定和提高。
2004年9月,为了进一步满足经济发展和包头市城市集中供热需要, 2×30万千瓦空冷供热机组扩建工程开工,2006年12月和2007年9月两台30万机组分别投产发电,包头第二热电厂跨入了百万电厂的行列。
按照国家“上大压小、节能减排”要求,到2008年,老厂1—8号机组陆续全部停运退役。目前全厂运营机组容量为100万千瓦,承担的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200万平方米,成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最大的百万级热电联产企业。
多年来,包头第二热电厂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是内蒙古西部电网第一个“双达标企业”,其后又进入华北电管局“三星级企业”行列;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荣誉并保持至今;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荣获“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起点上,包头第二热电厂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下,在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华能集团公司“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能源集团”和北方电力公司“建设煤电一体化新型能源公司”战略,认真履行“三色公司”宗旨,坚定不移的履行中央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立足于热电联产、创建节约环保型企业,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力争在安全文明生产、经营管理、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职工队伍建设等方面有新的提高,为把未来的包头第二热电厂打造成为一个节能、环保、高效,在各方面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型现代化的热电联产企业而努力奋斗,再铸新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