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草原明珠”美誉的包头第一热电厂,位于包头市昆区,与包头钢铁集团公司毗邻,占地面积39.19万平方米,始建于1958年3月,
1959年9月1日并网发电。经四期扩建改造,原有10机10炉,装机容量为67.4万千瓦。从2007年到2009年,包一积极响应国家“上大压小”政策,先后关停了总容量22.4万千瓦的老机组,老厂尚有4机4炉45万千瓦的装机容量,担负着向电网供电、向包钢供电供汽、向包头市集中供热的重任。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2004年8月19日,包头一电厂异地扩建机组开工建设,新厂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哈业脑包乡,
2007年12月26日、
2008年10月18日,两台30万千瓦空冷发电机组——#1、2#机组分别投产。至此,包头一电厂总装机容量达到105万千瓦。建厂五十多年来,包头第一热电厂为自治区、包头市的经济建设和城乡人民生活用电、用热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绩。
近年来,在华能集团公司、北方电力公司正确领导下,包头第一热电厂本着“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生产经营理念,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苦练内功,治理改造,节能减排,降耗增效,着力创建两型企业,保持了安全生产和员工队伍稳定。“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电力可靠性管理先进单位”、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自治区“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自治区级“安全示范旗县科级单位”、北方电力公司“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包头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包头市“双拥模范单位”、包头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包头市“节水型企业”等荣誉称号,特别是在2002年和2005年两次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殊荣。
包头第一热电厂将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紧跟形势、坚定信念、奋力拼搏,认真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做好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为打造和谐、平安的北方电力做出一个老企业应有的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