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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提高工资 让区强民更富
内蒙古新闻网  10-01-15 17:2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  
 
     卢纯才委员:就业是民生之本

     岱庆格日乐委员:增强技能是就业之基

     吕慧委员:要切实保障好企业职工的利益

     周秀山代表:劳动者是企业的财富

     构建和谐社会,首要是“富民”。如何才能让更多的老百姓走上富裕路?“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就这个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展开了热议。他们认为,富民的基础就是让每一位劳动者“劳有所得”。

     解决就业——让劳动者“有事可干”

      “劳”,就是劳动、就业。实现“劳有所得”,首先解决“劳”的问题,即让劳动者“有事可干”。就是说要想方设法使那些有劳动能力、有劳动愿望的群体能够就业,解决好“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关键问题。分析“劳有所得”的深刻内涵,卢纯才委员看法独到。

     岱庆格日乐委员认为,政府在积极解决就业问题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农牧民的培训,增强他们各方面的技能。她说,以转移出来的牧民为例,如果不加强就业观念教育,对他们进行相应的就业培训,从小生长在草原上的牧民就很难掌握适应城市生活的生存技能。所以,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培训,让每个劳动者有事可干,实现就业。

     保障机制——让劳动者“有钱可挣”

      “得”,就是收入、分配。“劳有所得”最有力的支撑就是保障机制,没有了这个保障,劳动者则很可能在付出劳动后,因种种原因“挣不到钱”。

     吕慧委员在发言中说,2007年,北方公司关停了37台小机组,共有5000多名职工面临分流。但是,他们成功地进行了职工再分配,让这些职工的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让他们都实现了再就业。同时,几年来北方电力还努力给社会提供就业岗位。

     说到农民工讨薪难的问题,吕慧建议,只有建立健全完善长效的保障机制,约束相关企业,才能最终让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保护。

     提高工资——让劳动者“有薪可长”

     翻阅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这样的词语: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保障机制。

     作为跨国、跨地区、跨行业的民营企业,内蒙古庆华集团总经理周秀山代表谈到职工的薪酬问题时说,职工是企业最大的财富,只有以人为本切实提高劳动者待遇,才能让企业有更好的发展,企业赚钱,再把发展的成果与员工分享,具体的表现就是工资的增长。

     在提高工人工资的问题上,周秀山代表认为自己的企业做得还是比较好的。目前庆华集团有11000多名职工,每人都有“三险一金”,每年工资的增长率达到20%,职工的平均年终奖都在2500元以上。他说,只有工人真正实现劳有所得,才能让员工发挥最大的创造力,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很显然,只有实现充分就业、确立完善的最低保障机制,尽快提高工资标准,老百姓才能既有所“劳”又有所“得”,老百姓也才能更充分地享受到经济快速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链接:2008年1月1日起,自治区政府决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呼和浩特市区、包头市区、鄂尔多斯市区、乌海市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呼伦贝尔市区、巴彦浩特镇、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620/月;赤峰市区、通辽市区、乌兰察布市区、巴彦淖尔市区、乌兰浩特市等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560元/月;其他四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文/王国英)

[责任编辑 安华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