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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被补选为内蒙古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
内蒙古新闻网  10-01-15 19:37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1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最近,呼和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乌海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分别补选了胡春华(呼和浩特)、李冰(乌海)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胡春华、李冰的代表资格有效。

  胡春华同志为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自治区人大代表应学军(呼和浩特)、储波(呼伦贝尔)、朱廷海(呼伦贝尔)、郭志林(呼伦贝尔)、孙国建(赤峰)、李怀国(乌海)、郑传福(内蒙古军区)调离自治区,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上述7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乌海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王玉璞代表提出的辞去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王玉璞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赤峰市选出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代表李福清同志不幸因病去世,李福清代表的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现在,自治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30名。(记者 张云龙)

[责任编辑 安华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