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2010年内蒙古将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其中有七项涉及到农牧民。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做好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生态移民等扶贫工程;继续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年内计划完成投资70亿元,扩大农村牧区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类补试点范围。组织实施促进牧民增收工程,对实施阶段性禁牧项目区的牧民,每人每年补贴金额不低于3000元,连续补贴五年;在草场资源较好的牧区开展划区轮牧补贴试点;加大对牧民购置良种牲畜、牧业机械的补贴力度;在牧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与倾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健全城乡低保水平增长机制;做好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城乡居民安居工程,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3.7万户,解决4000户游牧民定居问题;强化城乡社会救助,继续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生活补助体系建设,提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加强农村牧区通信和邮政设施建设,建设2000个农家(草原)书屋。这些惠及民生的具体工作将推动农牧民的日子向更高的水平发展,将会有更多的农牧民走上富裕的道路。(记者马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