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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山: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内蒙古新闻网  10-01-23 21:50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王维山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上说,高度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重点,努力在全区审判实践中完善和强化司法措施,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及时有效处理民生案件。高度重视事关人民群众劳动就业问题,2009年审结劳务合同、劳动争议等纠纷8309件,涉案标的额1.5亿元;高度重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问题,审结医患纠纷、医疗保险、交通肇事等案件14387件,结案标的额9.7亿元;高度重视事关群众安居乐业的问题,审结征地、拆迁、物业、供暖和房地产等纠纷7859件,涉案标的额3.2亿元;高度重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有关老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婚姻家庭、赡养扶养抚育案件42536件,涉案标的额2.9亿元,全年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2298万元。

  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在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全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2009年对拒不履行裁判的被执行人进行媒体曝光3600人,限制出境27人,罚款拘留990人,追究刑事责任28人,执结历年积案11111件,结案数量居全国第8位;执结四类重点案件4714件,居全国第17位,实现了清积工作目标。同时加大新收案件执行工作,防止清旧积新,全年共执结案件43947件,结案标的额50.6亿元。

  有效解决涉诉信访问题。完善申诉案件审查方式,解决再审申诉难问题,自治区高院全年受理再审申请2503件,同比上升80%,审查处理2222件,上升1.2倍;结合“60年大庆”的安保工作,把化解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指导全区法院开展“迎国庆、保稳定”涉诉信访百日攻坚活动,认真贯彻“四定一包”责任制,推行领导接访、法官下访,共处理信访19746件(次),排查上访老户案件238件,息诉停访率达到98.3%,确保国庆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记者 薛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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