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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赉特旗积极探索计生养老保障机制
内蒙古新闻网  10-01-25 18:4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扎赉特旗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建立和完善计生家庭养老保障机制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在对当地人口老龄化现状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旗实际,以国家和区、盟计生家庭利益导向机制为基础,突出人本民生,从符合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家庭入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机制,启动了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工作,逐步解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之忧。

  突出政策导向

  对符合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人员和无生活能力的计生特殊家庭老人提供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保障政策,一是对自愿入住计生家庭托老中心的奖励扶助对象及无生活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提供免费入住计生托老中心、每年补助1500元生活费、办理健康绿卡、宅基地、责任田不变、享受低保等六项政策保障。二是对对生活能自理、家庭有赡养能力、养老有一定保障,自愿选择居家养老的奖励扶助对象,以及计生特殊家庭老人,提供每人每年补助300元生活费、办理健康绿卡、免除参合费、“五包一”、优先享受低保、服务等五项政策保障。

  强化服务管理

  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确保计生家庭养老保障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各苏木乡镇、工作部负责对该项政策的广泛宣传,以及本辖区应享受保障对象的初审、报批、张榜公布等工作;旗人口计生局负责对保障对象的确认、建档、审核和协调工作;旗财政局负责对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每年应向养老保障专项资金中注入财政资金及专项资金划拨等工作;旗审计局负责对养老保障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的审计监督;民政局负责与人口计生部门联合开展计生家庭托老中心的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卫生局负责结合部门职能为计生养老保障家庭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旗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保障对象单独建档,并提供相应保障政策;旗监察局负责查处因弄虚作假,不符合农村计生家庭养老障险界定条件的或以其它方式骗取、侵占养老保险专项资金行为等违法违纪行为。

  抓好试点运行

  本着试点先行的原则,以胡尔勒镇为试点,依托民政部门现有敬老院,由人口计生和民政部门联合成立划育家庭托老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改善软硬件设施,投入资金5万余元,设置了活动室,配备了电视机、洗衣机以及文体器材等,同时,加强对托老中心服务人员的培训,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为每一位计生老人提供人性化服务,让托老中心真正成为计生老人的居住家园。2009年,全镇有三名老人享受了相关保障政策,其中两名老人入住了托老中心。(记者李中锋 通讯员廖振亭)

稿源: 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 李中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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