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发展较快,个体工商户70万户,私营企业9万户,占内资企业数的72%。通辽市民营经济创造了80.1%的地区生产总值。但由于外部市场机制和法制建设不健全,信用管理机制欠缺,民营企业普遍面临着严重的信用问题。因此,加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势在必行”。内蒙古自治区“两会”期间,通辽市工商联主席王喜春提出了加强民营企业诚信建设的建议。(1月25日 内蒙古新闻网)
看了王喜春的建议,笔者感慨万千。 如果说质量是企业的第一生命,那么诚信就是企业的第二生命。人若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企业缺乏诚信,最终必然会四面楚歌,无人敢同其合作,也难在市场上立足。记得温总理曾多次忠告企业家:血管里要流淌道德血液。笔者认为,温总理的忠告已经远远超出了要求企业家讲诚信的层面,上升到企业家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层面。
在笔者看来,希望企业家“血管里要流趟道德血液”,首先要从诚信抓起。然而,目前一些民营企业产权制度不完善,守信获利、失信受惩的市场机制和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形成,失信者的违约成本大大低于其收益,导致一些民营企业者过分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使拖欠货款、违约,虚假信息、假冒伪劣产品,财务做假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失信现象频繁发生。
少数民营企业不讲诚信,只看到眼前蝇头小利,坏了自己的名声,砸了自己的场子,最终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得不偿失。一颗老鼠屎坏一窝糟。更要紧的是,一家民营企业坏了名声,其他民营企业也跟着受影响,降低了所有民营企业的公信力,把整个民营企业的名声都玷污了。
因此,建立诚信机制,不仅有利于规范民营企业,同时,有益于保护诚实守信的民营企业,有益于整个民营企业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有益于民营企业发展壮大。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具有决策灵活、管理严谨、人员负担轻等优势,发展动力大得多。如果建立规范化的民营企业诚信机制,提高民营企业的诚信度,使民营企业赢得公众的信赖,那么民营企业必然走上康庄大道。(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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