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1月25日)
胡春华
各位代表、同志们: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全体代表和与会同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今天就要胜利闭幕了。
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共商科学发展大计,共谋富民强区良策,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报告和决议,顺利完成了选举任务,集中体现了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和根本利益,是一次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大会,是一次求真务实、共促发展的大会,是一次凝聚人心、催人奋进的大会!
大会选举我担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全体代表对我的信任,也是全区各族人民对我的重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此,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我将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记宗旨,忠于法律,恪尽职守,扎实工作,同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一道,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努力推动自治区人大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决不辜负全区各族人民的期望。
近年来,以储波同志为主任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各项职权,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储波同志为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作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全区各族人民不会忘记。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向储波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各
位代表,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应对金融危机冲击全面胜利、为“十二五”发展奠定基础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地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履行职责,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努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富民强区作出新贡献。
———在立法质量上,我们要有新提高。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自觉把加强立法工作与推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在继续完善经济立法的同时,着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立法,及时解决现行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问题。要扩大代表和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导、规范和保障作用。
———在增强监督实效上,我们要有新举措。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法,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抓住关系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努力创新监督机制,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维护,努力把人大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在重大事项决定上,我们要有新进展。要紧紧抓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长远性和根本性的问题,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决策方式,不断提高决定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把党的主张、人民的意愿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要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的有机统一,确保党和人民群众信任的干部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我们要实现新突破。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密切与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代表监督,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切实为代表行使好各项职权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在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我们要有新气象。要始终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建设学习型机关作为重要任务,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要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要继续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自治区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心同德,求真务实,顽强拼搏,共创内蒙古更加繁荣、更加和谐、更加美好的明天!
春节即将来临,借此机会,我衷心祝愿各位代表和全区各族人民新春快乐、工作顺利、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