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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切实加强监督 不断提高素质
内蒙古新闻网  10-01-26 17:39 打印本页 【字体: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1月23日下午,兴安盟代表团审议法检两院工作报告。

  石庆喜代表说,听了报告很受鼓舞,法检两院在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综合治理上做出了很大贡献。建议,一是建立健全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召开由政法部门牵头,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针对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具体、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疑难案件、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对重大大疑难的执行案件,通过联席会议,由党委协调各方面配合,法院主动执行,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将协助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法院应会同综治办,由法院对逃避、妨害及拒绝协助执行的单位提出不得评为综治先进单位的意见,对支持、帮助执行表现突出的单位提出加分或进行奖励的意见。三是注重执行调查,穷尽执行措施,做好执行工作。要明确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义务和举证责任,对当事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要穷尽调查、执行措施,及时查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四是建立执行救助金制度,使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得到司法救济。五是实施“阳光执行”,落实公正公开制度。采取“三公开一选择”的执行方法,即分配案件公开,执行听证公开,执行进展情况公开。六是加强执行纪律,打造一支过硬的执行队伍。法院要经常对于警进行法治理念教育,特别是把对执行干警的廉政教育作为头等大事长抓不懈。

  佟布林代表说,2009年,法、检两院在制度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突破。建议,一是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录用、使用干警时,注重蒙汉兼通,便于开展工作;二是有关“万里大造林”一案已经审结,要进一步做好后续工作,如明确产权、财产分割等,越快越好。

  孙德敏代表说,两院的工作为经济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首先,同意这两个报告。建议:一是建立司法系统完整的信访机制。政府在处理涉访涉诉案件时,没有权力干涉法院、检察院的判案,但信访工作又实行属地管理。从化解矛盾的角度讲,法院、检察院信访案件不应交给地方政府。建议自治区高院、检察院从自身角度管理信访案件,建立自己的信访体制,从而维护法律的权威。二是对法官、检察官的个人监管机制还有欠缺,个别法官办案不利,导致司法不公正,严重影响了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建议要从体制上进行制约,一方面接受社会监督,一方面接受司法监督,错案追究要落到实处。三是强化以案说法,。不能一判了之,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法律解释,以达到服判息诉的目的,对法官的评价应包括服判率,不仅仅是正确率。

  石民代表说,两院报告思路清晰、亮点突出、目标明确。建议:一是加大对在校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二是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帮助力度;三是在新形势下加大维稳定、促和谐工作力度;四是进一步在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

  张双泉代表说,同意两院报告,建议:一是强化法检队伍干部管理工作,要把长效机制和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尤其要在日常管理方面下功夫,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下去,千说万说,管不住人什么也别说。二是更好地发挥监督职能。三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服务方面力度,调解也好、审判也好,跟踪一段时间,效果会更好。

  周学文代表说,要加强对法检两院干警的教育培训,尤其是加强“德”的教育,评价一个法官的好坏要以德为先。(马铃翔)

[责任编辑 雒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