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  |  专题  |  民族  |  文化   |  图片  |   教育   |  法制  |  招商  |  能源   |  理财  |   草原社区  |  健康   |  美食  |  女性  |  汽车  |  精神文明
您当前的位置 :专题 正文
继续增加农业四项补贴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
内蒙古新闻网  10-02-04 03:45 打印本页 【字体:    [发表评论]
 

  投入总量比例“双保险”三项支出明确“三优先”

  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持续稳定增加“三农”投入。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加大“三农”投入。这从总量和比例两个方面,对“三农”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未来“三农”投入的更大幅度增长作出了制度安排、提供了政策保障。

  推荐阅读文强夫妇庭上互掐受贿物品曝光(组图)频说不知道部分银行2月再停贷金融会议或提前开出台金融性文件广州财政局回应告状:格力在炒作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涉受贿被起诉融资融券开闸初期有望贡献400亿2010年十大一线演员身价曝光(图) 1.46米女生征婚只找北大清华硕士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财政支出、国家基本建设投入、土地出让收益投向“三农”的表述上也有了新变化。2006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个高于”,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三个继续高于”,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了“三个明显高于”的要求,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明确提出“三个优先”,即要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法的变化,充分体现了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充分表明了中央加大“三农”投入的坚定决心。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在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方面,着重强调了强化激励约束、加强薄弱环节、消除服务空白乡镇等要求。强化激励约束,就是进一步明确了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财税优惠政策、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规定。加强薄弱环节,就是明确了拓宽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加快培育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和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规定。消除服务空白乡镇,就是提出了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的要求。这些政策的推出,将促进信贷资金更好服务“三农”。

  [链接]尽管遭受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2009年中央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不减反增。数据显示,去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支出达7161.4亿元,比上年增加了1205.9亿元,“三农”投入规模再创历史新高。

  继续增加农业四项补贴完善农产品(000061,股吧)市场调控机制

  强化农业补贴制度是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的重要举措。2004年以来,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政拨付的农业补贴逐年增长。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坚持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增加良种补贴,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落实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良种补贴,要扩大马铃薯补贴范围,启动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同时,扩大了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牧业、林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首次纳入补贴范围。此外,还扩大了补贴政策的受益范围,由以前主要在农区对农民进行补贴,扩大到了牧区、林区和垦区。农业补贴种类、范围的大幅延伸,将使更多农民感受到强农惠农政策的温暖。

  农产品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更决定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近年来,国家支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稳定农产品市场的宏观调控机制不断完善,中央先后出台了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部分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调控预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要落实小麦(资讯,行情)最低收购价政策,继续提高稻谷最低收购价。扩大销区粮食储备规模。适时采取玉米(资讯,行情)、大豆(资讯,行情)、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支持企业参与收储,健全国家收储农产品的拍卖机制,做好棉花(资讯,行情)、食糖、猪肉调控预案。这些针对性极强的调控措施的出台,将有助于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形成价格合理水平、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

  [链接]2009年,中央财政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良种补贴总金额达到1230.8亿元,同比增长19.4%。2010年,国家将白麦最低收购价提高到0.9元/斤,红麦和混麦最低收购价提高到0.86元/斤,提价幅度分别为3.5%和3.6%。稻谷最低收购价也将有所提高。

稿源: 人民日报  编辑: 张慧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4811341、4811342、4811343。
内蒙古新闻网站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5000481 号
新闻热线:0471-481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