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旗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旗委工作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断推进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制定便民利民惠民措施,努力维护全旗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推动全旗上下呈现出政通人和、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
实对实改政风。全旗紧紧围绕旗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旗效能投诉中心功能,开通“翁牛特旗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投诉中心”网站。严格规范入企检查行为和对企业的收费行为。调整充实优化发展环境监测点,新增18家,使全旗发展环境监测点达到33家。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检查。二是民生保障公开。旗政府将基层群众关心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社会保障体系、五保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劳动力转移培训及下岗职工再就业、民政救济、民政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等项工作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完成时限、法律依据、负责部门、责任人以及联系电话,直接公开到乡镇苏木和各职能部门直属各股站院所,从而将民生工作服务内容具体化、办事程序公开化,增加了工作透明度,便于社会监督。三是及时公开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建立情况通报会制度,责成相关部门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公开。不定期地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机关单位负责人、特邀监察员、城镇居民等参加情况通报会。会前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特邀监察员广泛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和症结,然后确定题目,责成相关部门一把手作点题公开。部门一把手除对确定的题目作出说明外,与会人员可现场质询,并填写征求意见函,部门负责人要现场进行答复或承诺。
真对真刹歪风。坚持以人为本,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了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发放不及时、抵扣税费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加强了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少数农村基层干部挥霍浪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不良作风。强化了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各类专项资金安全。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通过集中采购药品让利患者60多万元。对全旗中小学教育收费情况、教育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违规问题进行了纠正。对征地、拆迁等工作进行监督,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礼金和清理“小金库”工作,在旗农行设立了“廉政账户”,清理“小金库”4个,清理违规资金21万元。对科级党政负责人警示诫勉谈话15人次,组织464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2009年,全旗纪检监察机关初查核实违纪案件线索56件,立案19件,处理违纪人员19人,其中开除党籍10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3人,行政降级1人,行政记过1人,免予行政处分1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5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7万余元。
面对面纠作风。全旗组织对67个行业部门和413个基层站办所院校队进行民主评议。召开了民主评议大会,对列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67个重点部门和行业的民主测评情况进行了通报。旗城管局等3个单位作了表态性发言,12个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3个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2009年,全旗直接参加评议和测评人员达到了1891人,归纳总结意见和建议229条,从中梳理出192个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挂号”跟踪督办,先后解决了新华街烧烤污染环境、离退休老干部报销医疗费不方便以及节假日殡仪馆收费高等158个问题,占总数的82.58%,其余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之中。并及时协调解决了市纠风办和“市行风热线”交办的16件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