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教育局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师德建设相结合的原则,在教育行风建设中把“抓党风,促行风,创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大源头治理和纠正不正之风的力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责任意识。同时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工作机制,实施了“五个强化”,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责任意识。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坚持管行业必管行风,印制下发了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方案、要点、考核细则,将党风、行风建设任务分解到基层支部,层层抓落实。将行风建设列入教育系统督导评估系列内容,列入局、校两级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考核目标,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法规等贴近实际的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激发党员干部规范办学、规范收费、规范从教、规范行政热情。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廉政建设“五个一”活动,在党员干部、教职工、学生三个层面开展“廉政文化进学校”活动,丰富校园廉政教育载体,承办了“廉政文化进学校”专场文艺演出,完成了第七中学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现场会的任务。教育局荣获全盟“廉政文化展示月”活动突出贡献奖。
强化制度建设。将制度建设和落实党风行风建设相结合,采取防范举措,强化了惩防体系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重申了严禁教师家中招收住宿生规定,转发了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关于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办学,廉洁从教,治理有偿办班辅导等一系列实施意见,为肃风整纪,重申了“教师行为六条规定”,落实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禁行性规定》,开展学习实践《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端正师德师风教育活动。
强化监督工作。实行了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相结合。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公开了服务承诺及举报电话,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加大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力度,坚持收费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了审计工作,开展了“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校长评机关、社会评教育”的五评活动。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意见,积极进行整改,不断促进了行风建设的好转。
强化案件查处工作。每年的春、秋两季开学,局审计、纪检、督导部门联合检查行风建设情况,并跟踪整改情况。全市中小学第二轮校长聘任后,及时进行了离任审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重视加强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解决行风建设重要渠道,落实了领导责任制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了解、处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通过明查暗访,住校调研,真抓实查,专项治理了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辅导问题。(华波 李伟)